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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是腐败之源,公职人员既是公职权力的代表同时也是追逐私利的理性经济人1,权力背后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利益,这是权力寻租得以存在的原因,而当“经济租金”超过了资源拥有者的机会成本的报酬,而腐败成本(受惩罚的机率和饶幸逃脱机率)远远低于腐败的收益时候,腐败随之产生2。防止利益冲突,就是防止公职人员代表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发生冲突,进而消除公职人员以权谋私产生腐败的土壤。防止利益冲突制度,顾名思义,就是防止“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作者选取本题的目的是认识到防止利益冲突是防止贪污腐败的最重要制度之一(另一制度是独立的反腐败机构),防止利益冲突是杜绝人性和公理发生冲突的情况,杜绝将这种抉择的权利交给人性,从而物理上消灭了利益冲突产生的土壤,从而扼杀权谋私的行为产生的基础。古语有云:防范胜于治疗,对于贪腐的治疗是“防患于未然,胜于打击。”本文以香港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主要内容分析和借鉴意义,在比较分析内地利益冲突制度的弊端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建议作为主线。本文分四部分,共38000余字。第一部分为利益冲突制度概述。第一,介绍利益冲突制度的概念。第二,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主要内容。第三,建立和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作用第二部分为文章的重点。香港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三条法例依据其主要内容及借鉴意义。第一,是香港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构建基础,即《2010年接受利益(行政长官许可)公告》的主要内容。第二,是以香港全体公务员为主体的《行为纪律指引样本》的内容介绍。第三,以问责制官员为主体的《问责制主要官员守则》的主要内容。第四,香港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有益借鉴,重点论述香港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精神内核。第三部为内地利益冲突制度的弊端。通过内地与香港利益冲突制度的比较,着重对比利益的概念、处分的措施的比较、内地事前预防的历史建设、利益(财产)申报制度比较,可从内地利益冲突制度的法律地位、利益冲突制度创设可操作性、利益冲突制度的监督执行以及利益申报制度的弊端四方面进行论述。第四部分为中国内地防止利益冲突建设的完善。第一,从利益概念的重塑和规定的具体操作性来建立具有实际意义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第二,明确利益的法律概念的具体内容。第三,建立以财产惩处为主防止利益冲突的机制。第四,完善利益申报制度的建议。第五,财产申报公开的建议。本人力求将香港利益冲突制度作为一个研究的载体,通过比较香港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能够发现内地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不足,在比较香港防止利益冲突建设方面提出自己力所能及的意见,藉此借鉴,希望能够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但限于资料的搜集,论文会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建立独立的反腐机构举步维艰的情况下,尽快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才是反腐败的第一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