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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收养已成为现代国际社会十分引人注目的一种社会现象,其发生与发展使法学界面临着一个崭新的课题。 为了使跨国收养这一国际间民事法律行为有章可循,以利于有效地保护被收养儿童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十七届外交大会于1993年5月29日通过了《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作为涉外收养儿童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我国在缺乏健全、完善的涉外收养立法,司法和民政实践也极不规范的情况下却并未批准加入该公约,从而无法援引公约的机制解决中国的涉外收养法律问题,不仅使中国涉外收养发展面临相当多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影响和削弱了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效力和普遍性,进而影响了国际收养法的统一化运动。 鉴于以上所述,笔者认为对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这一跨国收养方面的最新成果进行研究在国际私法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为此在导师的指导下翻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全面、深入地分析了该公约,并就中国批准加入该公约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完成了此篇硕士学位论文。 本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从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制定背景,即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运动入手,介绍了收养制度的历史沿革、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运动的发展进程与主要成果等相关内容;第二章通过对公约从酝酿到制定、审议通过全过程的回顾,挖掘了公约产生的深层次因素;同时对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运动的这一里程碑式公约的主体性内容进行了深入而具体的分析,主要涉及公约的宗旨、适用范围、有关法律适用的规定、收养的效力与承认等问题;第三章则阐述了公约在完善我国涉外收养制度方面所具有的作用和指导性意义,在这部分,笔者首先就我国涉外收养的现状、在立法与实践方面存在的缺陷进行了分析,其中特别介绍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收养中心的涉外收养实践,进而论证了我国批准加入该公约的可行性,对我国融入国际收养法统一化运动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