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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农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再次进入大众视线。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涉及农民财产性增收、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和农村金融融资渠道创新,作为“新事物”在全国试点推行。宅基地抵押的命题自然走到了三岔路口,即农民所关注的“抵押价格”、金融机构对宅基地“价值”的判断以及政府对宅基地入市后社会稳定的考量。 文章以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和阜康市作为研究区域,结合新疆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问卷调查结果,利用Logistic模型,采用因子分析法,从政府、农户、银行三方主体层面剖析宅基地抵押风险可能的影响因素,并得出影响农户宅基地抵押贷款意愿的显著指标因素,选取22个相关指标构建宅基地抵押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与风险评估模型,评估样本区风险等级并尝试从政府宏观视角下建立农村宅基地抵押防控机制,为新疆农村宅基地抵押的实践提出可行性方案与建议。 结果表明:第一,三方利益主体基于自身角度对于宅基地抵押态度存在差异,农户注重抵押贷款的“价格”,银行则更关注宅基地真正的“价值”,政府则是站在统领位置,注重社会“稳定”,而最终的着陆点就是要寻找三方的平衡基点。第二,研究区域内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普遍存在风险,且评估结果风险较大,其中以阜康市风险略高,玛纳斯县风险最低。各乡镇村在宅基地法律规范、宅基地“入市”的条件和农户对宅基地相关规范的认知上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大多数村落宅基地确权工作进展不完善,且某些乡村存在违规扩建乱建现象。第三,在此基础上,政府有必要构建一套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如环境保障机制、抵押预防机制、风险防控与转移机制、农户保障机制和宅基地处置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