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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处于农业文明过渡到工业文明的关键时期,而农村问题是实现这个过渡的关键因素之一,同时它也是从建国至今的社会经济发展中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社会结构转型的背景下,要求政府主导的多元化的农村管理和服务机制的变革,而通过新型农村社区作为一个平台来提供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供给的结构,有利于改善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在量和质上的不足,同时提高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的效率,进而减轻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的压力。可及性是指公共服务与公共服务对象之间的“适应度”,它的涵义包括了公共服务到公共服务对象的距离、时间,以及公共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是否方便服务对象获取公共服务。可及性是评判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的指标,是能否抵达公共服务对象,增强公民福祉,提高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判断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是否受益、判断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因此,农村社区化的发展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及性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提高农村居民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的质量,提升农村居民物质精神生活水平有着重大促进意义。首先,本文着眼于我国农村社区化发展的趋势,从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入手,分析农村社区化的内涵和发展现状,指出我国范围内不同地区农村社区化发展的水平,并弄清其水平差异的表象和本质。其次,通过社区化的发展,来分析当下农村社区化发展为农村生活带来的改变,从而分析这种改变对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的变化,社区化发展为农村带来的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带来的影响。再次,根据公共服务可及性的研究,构建起适合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及性评价框架。仍次,通过前述分析出社区化发展中的我国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将其带入可及性评价框架中分析,并针对不同发展程度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需求和可及性提升进行分析。最后,以社区化发展带来的公共服务设施需求为桥梁,以不同发展程度的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可及性分析为参照,分析出农村社区化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及性提升之间存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