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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杂的乡村社会,如果其治理仅靠外嵌的国家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治理成本较高,治理的绩效也会因主体的能动性发挥不足而减弱。乡村社会中的许多细枝末节,不至于违法,却危害乡村公共利益,成为乡村治理困境,而务实有效的村规民约恰好能够发挥独特的治理作用。当前有的村庄通过积极探索和完善村规民约建设,以村规民约为抓手,使其发挥了巨大治理效能,乡村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而有的村庄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效果差强人意,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建设,使其适应新环境,在乡村治理中继续发挥治理效能,是重要的时代课题。本研究紧密结合十九大以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背景和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现实需求,以善治理论和非正式制度理论为研究的理论工具,以豫东地区S镇为研究对象,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对村规民约进行理论和实践分析。文章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研究的方法和思路以及该研究的创新之处和不足。第二部分对核心概念进行界定,明确研究范围。之后分析了研究所用到的理论工具善治理论和非正式制度理论。第三部分分析了乡村治理中村规民约新的作用环境与时代价值。在以上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第四部分调查了村规民约的治理实践。借助问卷和访谈对豫东S镇村规民约状况进行实地调查,总结了S镇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问题,从实践的角度对豫东地区村规民约有了清晰的认识。第五部分是基于村规民约的乡村治理经验借鉴。分析了河南省官渡镇“村规民约三项制度”破解治理难题和北京市顺义区“村规民约推进协同治理”这两个典型案例,介绍其具体做法及成效,进行经验总结。第六部分是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面临的困境,提出进一步提升村规民约治理效能的建议,最后是结语,总结该研究结论以及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