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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以社会为基础,不能为了形式的稳定和完整性而无视社会的需求,不能使法徒具形式的正义,缺乏对实质正义的关注。唯有实施权利在法律上的平等性,才能保证其人格尊严平等性。由于先天的弱势性,农民在利益博弈地位处于极为不利地位,已有的权利被削弱,甚至被合法形式侵蚀。80后的成家,催生人们对房子的需求,然而房价的涨幅背离了正常的工资增长,低收入者连做“房奴”的愿望也被剥夺。房价的暴涨,开始让人们觉得土地是稀缺品。于是,开发商开始囤地,房子也开始一片喊打的声音继续上涨。在这种情况下,拥有土地的农民与追求廉价房的低收入者一拍即合,无论拥有土地的农民或者买房者都知道面临巨大的风险,但房价只有正常开发商出卖的商品房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且对于农民来说,出卖小产权房的收益远远大于对于被征地而获得收益,于是小产权房势不可挡的发展起来。小产权房的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合法与非法之争,如何解决才是决策者所要考虑的。本文主要分为三章。第一章对是小产权房进行界定,传统上的小产权房包括军队产权房,同时包括由于历史原因集体土地建立的厂房和宿舍而形成的小产权房,以及现阶段大量兴起,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的,得到当地有乡镇政府或者村委会盖章确认其权属的“小产权证”。笔者认为真正的小产权房,基本特征概括应风险性、违法性、廉价性、合理性。第二章是主要是分析小产权房的现阶段的发展,着重分析其出现的原因,主要包括农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底层居民刚性需求,政府住房保障政策的缺位等原因,通过对比小产权房的优势和弊端,进而探究最高层对小产权房的态度,为下文解决小产权房作出铺垫。第三章是本文的核心,就是如何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由于小产权房涉及面太广,现阶段治理必须要从两个方面下手,首先是阻止小产权房继续扩张,其次是把小产权房纳入国家产权治理方面。但是,小产权房毕竟与现行的政策相违背,由于其量大,面广,错综复杂,对其治理不适宜一刀切,更不能直接强拆,因此顺势引导便成为决策者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