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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处在一个价值彰显、利益凸显的社会经济转型时期,转型时期我国农村土地冲突事件频频发生,带来巨大的社会震荡性,给和谐社会的构建埋下隐患。农村土地冲突中的利益相关者有哪些?他们的性质和各自行为选择如何?引发冲突的原因是什么?其诱发因子有哪些?如何有效规避冲突?目前国内学者对农村土地冲突问题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本文在转型时期的这一宏观背景下,首先对农村土地冲突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揭示了转型时期冲突的特点和类型,其次对农村土地冲突的利益相关者进行了界定和性质分析,并运用博弈论方法对冲突中利益相关者的策略进行了探讨,然后从社会、经济、法律、制度和行政方面对引发冲突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进一步对冲突的诱发因子进行了定性和定量分析,最后提出了规避冲突的措施。本文的主要研究成果有:(1)提出了农村土地冲突的概念。农村土地冲突是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开发商、干部等不同主体之间在农村土地及其权益的认知、获取、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流转等方面存在矛盾、差异,相互作用所导致的不和谐状态。农村土地冲突的表现形式有辱骂、争吵、打架、聚众斗殴、游行示威、堵塞交通、暴力袭击等。(2)揭示了转型时期我国农村土地冲突的特点。转型时期农村土地冲突呈现出以往不同的特点,其冲突内容主要围绕保护土地权益而展开,冲突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冲突的原因错综复杂,冲突逐渐呈现出社会震荡性和政治性。(3)对农村土地冲突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策略进行了分析。农民、地方政府、村干部、建设单位和中央政府这五方为维护各自的特殊利益,与其他方展开了相互博弈,在博弈过程中,具有理性经济人特性的各方针对对方采取的策略,而选择自己的战略决策。本文着重探讨了农民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得出:减小农民的维权成本,增加农民的征地收益,加大对地方政府违法征地的惩罚力度,可以促使农民与地方政府博弈均衡更合理化,有效减少冲突。(4)从社会、经济、制度、法律和行政这五个方面剖析了引发农村土地冲突的原因。在农民自身社会地位较低的社会环境下,在土地价格和征地补偿费显著提高的经济刺激下,在现行征地制度、村民自治制度还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存在滞后性、在执政者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的现实下,各种原因相互作用,引爆了冲突的导火索。(5)运用问卷调查法、实地访谈法以及Logistic回归模型对冲突的诱发因子进行了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发现,村干部在征地过程中的负责程度、农民的征地意愿、村集体是否召开村民会议、征地补偿的分配是否公平这4个因素对农村土地冲突发生的概率有显著影响。而其中又以农民认为征地补偿的分配是否公平这个因素的影响程度最大,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农民认为征地补偿分配不公平的程度每提高一个单位,那么冲突发生的可能性是原来对照组的70.94倍。村干部的负责程度这个因素的影响程度排第二,如果村干部不负责的程度每提高一个单位,那么冲突发生的可能性是原来对照组的34.10倍。农民的征地意愿这个因素的影响程度排第三,如果农民的征地意愿每增加一个单位时,冲突发生的可能性是原来的9.8%。村里是否召开征地会议这个因素的影响程度最小,如果征地会议的召开可能性每提高一个单位,那么冲突发生的可能性是原来的5.6%。(6)从社会、经济、制度、法律和行政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冲突规避措施。社会方面:应该大力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的水平,建立农民自己的代言组织,加大对农民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经济方面:调整土地收益分配格局,运用经济杠杆加强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土地督察制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法律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征地的法律法规,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建设,加快农村立法工作。行政方面: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完善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制,提高村干部的素质,建立多元化的冲突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