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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的发展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由于金融体系具有高风险的特点,随着金融体系的高速发展,积聚的金融风险极需要金融监管的疏导以避免诱发金融危机。而在现实中,在世界范围内由于金融监管失灵而导致的金融危机时有发生,使金融监管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避免金融体系的危机,就必须对金融监管系统进行改革以避免金融监管失灵,并通过采用适合金融体系的金融监管模式来提高金融监管水平,使金融监管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金融理论是金融实践的指导,通过对金融监管理论的概述,论文第二章梳理了传统和现代的金融监管理论,为分析金融监管模式对金融体系的影响做了铺垫。通过对现代金融监管理论中各种金融监管模式的比较分析,明晰了统一监管模式及基于金融功能的监管模式的特点。论文第三章对金融监管历史和金融业发展进行了对比,通过对西方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与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演进进行横向研究,确定了金融监管实践与金融体系之间具有的紧密联系。特别在金融危机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揭示了多头监管模式所具有的明显缺陷,为中国的金融监管改革提供了启示。同时,通过对金融业发展过程的明晰,得出了由于混业经营的发展能够使金融体系的整体效率得到提高,将在金融一体化的进程中成为各国金融业发展的主流趋势这一结论。
金融监管目标的确定是金融监管的核心。现代金融监管的目标可被概括为安全性、效率性和公平性,其中对安全性目标和效率性目标的均衡是金融监管的最重要问题之一。在论文第四章中,分析了在混业经营条件下金融监管模式对监管目标实现的影响,发现金融监管目标的实现依赖于制度构建。而在混业经营的条件下,基于金融功能的统一监管模式能够更好的保证金融监管的全面性、有效性和独立性,同时增强金融监管机构的自我约束能力,这对金融监管安全性和效率性目标的实现均更为有利。因此,为了在提高金融体系整体效率的同时避免金融监管失灵,应当根据混业经营的发展情况来推动金融监管改革,并把基于金融功能的统一监管模式作为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目标。
中国的金融体系正在快速发展,金融监管能否满足金融体系的监管需要是保证金融体系持续发展的基础。在论文第五章中,第一、二节对混业经营的效率、风险特点和金融监管的效率、风险特点进行了研究及比较,并对中国的混业经营和金融监管实践的发展进行了小结。指出在现有发展水平下,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基本完成了金融监管目标。但随着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深化,将逐渐暴露出分业监管的固有缺陷。通过将不同效率水平下的“混业经营的风险监管需求”和“金融监管的风险监管供给”进行结合,建立金融监管的供给需求模型并进行分析,得出在提高金融体系效率的前提下,要避免风险监管出现缺口就必须提高金融监管水平以满足混业经营的发展需要。而如何在金融监管制度的改革中降低波动,保证监管水平稳定而有效的提高,就需要有一个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改革路径。所以在第三、四节,提出了分步推进的监管模式改革路径,即先建立中国的伞形多头监管模式、再建立中国的统一监管模式,这样既能够保证改革的稳定性,又能灵活地根据混业经营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确定改革的阶段。同时,在金融监管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基于功能监管的观念进行创新,对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和管理风险这两大主要功能实行优化措施,确保金融行为与金融功能的相匹配以更好实现金融监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