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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工矿、交通等非农建设不可避免的要占用和损毁包括耕地资源在内的土地资源,加之目前我国土地复垦的速度远远落后于土地损毁速度,造成了许多地区土地损毁严重,人居环境恶化,社会矛盾加剧,引发一系列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问题。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严格保护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国策,《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也明确提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土地复垦作为补充耕地潜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各类损毁土地复垦潜力巨大。在以上背景下,本文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两部分进行土地复垦潜力研究。在理论研究部分中介绍了国内外土地复垦潜力的研究进展,界定了土地复垦潜力研究的相关概念,阐述了土地复垦研究的理论基础以及土地复垦潜力评价方法。在实证研究部分中,采用统计分析法、典型抽样调查法、实证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定性分析法与定量分析法,以江西省为例进行土地复垦潜力研究:以矿山损毁地、独立工矿损毁地、交通运输损毁地、水利设施损毁地以及自然灾害损毁土地为研究对象,分析总结江西省损毁土地及复垦现状,对2011-2020年江西省损毁土地进行预测,通过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确定了江西省土地复垦潜力,并划分土地复垦潜力等级和空间分布,提出2011-2020年土地复垦目标,并对土地复垦效益进行评价。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预测2011-2020年江西省新增损毁土地共计28540.71公顷,其中矿山损毁地、独立工矿损毁地、交通运输损毁地、水利设施损毁地以及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分别新增7555.62公顷、3473.12公顷、344.2公顷、624.74公顷、16543.03公顷。(2)通过土地复垦土地适宜性评价,测算出江西省土地复垦的潜力:截止到2020年,土地复垦潜力共计有38609.89公顷,其中可复垦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它农用地的潜力分别20379.24公顷、5373.27公顷、11330.24公顷、314.66公顷和1211.48公顷。(3)以县(市、区)适宜复垦为耕地的系数为分级依据,将江西省土地复垦潜力等级划分为四级,其在空间上的分布为:一级土地复垦潜力区主要集中分布在江西省的中部地区,从北到南呈曲线性分布;二级土地复垦潜力区主要集中分布在江西省的东南部,呈片状分布;三级土地复垦潜力区主要分布在江西省江西省西部,呈带状分布;四级土地复垦潜力区零星分散于江西省的西部、中部和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