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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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的世界很精彩,城里的世界也很无奈。在强力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的宏观战略背景下,国家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农民工进城,农民世代都在追求进城,但进城后农民工及其子女却受到各种制度性和非制度性的限制,特别是农民工子女教育处于财政投入的真空状态,受义务教育权和生存环境都令人担忧。本文以受义务教育权的一般理论奠定全文的理论基调,以国家义务的视角探讨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法律保障,以在义务教育中国家应当负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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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的世界很精彩,城里的世界也很无奈。在强力推进城市化、工业化的宏观战略背景下,国家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农民工进城,农民世代都在追求进城,但进城后农民工及其子女却受到各种制度性和非制度性的限制,特别是农民工子女教育处于财政投入的真空状态,受义务教育权和生存环境都令人担忧。本文以受义务教育权的一般理论奠定全文的理论基调,以国家义务的视角探讨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法律保障,以在义务教育中国家应当负担成本的“正外部性”理论作为指导,分析我国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未得到充分法律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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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国家赔偿就是以国家的名义,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国家权力,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时,依照法律规定对受侵害人给予的赔偿。我国现行宪法第41条第3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取得赔偿权必须依靠更为具体详细的法律法规来给予规范和保障。我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公布,1995年1月
行政公开的方式,就是指政府和公众之间信息公开、沟通的的渠道,公开的方式应以最大限度地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为出发点。本文立足我国实际,对行政公开方式基本理论进行了探讨,分析了行政公开方式的现状、问题及原因,并借鉴西方国家行政公开方式的相关规定,提出了构筑行政公开方式的法律控制机制的设想。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行政公开的方式概述。本部分介绍了行政公开方式的相关基础知识及中外学者的观点,并提出笔者自己
公务员处分救济制度,是指对因违反法定义务而受到惩戒处分的公务员,给予权利救济的原则、方式、程序的总和。完整、充分的处分救济制度作为一种保障机制,能够有效地保护受处分人运用救济手段对抗公权力主体的“恣意”侵害,减少不公正处分发生的机率。作为公务员处分救济制度的词源,“公务员”、“处分”、“救济”等核心概念,在不同国家有着不小的差异。仅以“公务员”一词为例,国外一般指文官、事务官、行政官吏等,而在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04年5月1日实施,这不仅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及时救助、保护事故中受害人员提供了法律保障。鉴于事故中,车辆的驾驶人和车辆所有权人是不同的主体,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机动车一方”所表述的主体范围不明确、不具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又没有给出合理、系统的规定,因而造成对其理解的不同
行政补偿范围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行政补偿制度是行政征用制度的“唇齿制度”,而行政征用是行政主体披着公共利益的合法外衣对行政相对人财产权益的强制剥夺,其核心在于行政主体行使的是公用征用权,是一种强制性的权力。因此,行政补偿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行政征用权与行政相对方的财产权等领域,是公共利益和私人权益矛盾与冲突的平衡器。在现代社会,伴随着私人财产权内容的日益丰富,社会主义
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制度,它对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维护公共利益,保证国家机关有效行使行政权力,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作用。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甚至不少国家己为此制定了单一的行政强制执行法。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法》的制定正在进行之中。选择正确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对于制定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为制定《行政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法定职责,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概念、主体、权限等基本要素,尤其是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救济渠道问题,在法学界和公安消防机构中都存在争议,法律规定之间也有冲突。公安部曾明确作出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范围的答复,但200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却指出只有法律、法规才能决定受案范围。由于法律规范的不统
由于不同时期对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关系的理解不一,加之立法主体不同,导致不同类型法律法规之间、同一类型法律法规不同时期之间,对于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关系的模式选择和法条表述各不相同。目前我国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不仅数量众多,立法主体多种多级,而且类型不同、效力层次不同,又因有较强技术性、专业性而内容纷繁复杂。数量众多、地位重要的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具体规范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生
行政强制制度是行政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强制作为实现行政行为内容的一项保障制度,一方面能够保证行政活动的持续、有效进行,另一方面,行政强制如果运用不当,就很容易影响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强制与现代民主法治精神和人权保护原则息息相关。这就必然要求对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这一对矛盾予以科学地平衡和协调。为了改变目前我国行政强制制度存在的既乱且软的状况,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国人大常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和深入。而政府参与社会事务的重要的表现形式就是满足民众需要,提供民众所需的公共物品。公共物品的性质决定了政府需要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和方法。在这里重要的要把公共物品的供应与生产区别开来。供应与生产的区分有利于政府职能范围的清晰界定,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激发更多社会资源参与进来,保证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由于政府是由人和制度构成的,政府活动的组织和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