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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品盗版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也是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打击和防范盗版既是政府的应尽职责,也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需要。由于厂商和政府在反盗版目标上的差异,双方面临协调问题。为此,本文以软件等信息产品的商业盗版问题为研究背景,以盗版影响下厂商的策略选择与政府监管政策为研究主题,以博弈论和运筹学优化理论为分析工具,从消费者的效用函数出发,通过建立由正版厂商、盗版厂商、政府和消费者构成的信息产品市场两阶段博弈模型,分别从产品质量选择、反复制行为、盗版市场竞争和网络效应四个方面分析了厂商的策略选择与政府监管政策之间的博弈关系和均衡情况,并结合实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首先,将产品质量纳入到盗版影响下厂商行为与政府监管分析框架,构建了受产品质量影响的消费者效用函数,建立了两阶段博弈模型,分析了政府的监管政策对正版厂商质量选择的影响,并通过数据算例的方法分析了政府在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下的最优监管政策以及厂商的质量选择策略。研究表明,政府的监管政策越严厉,正版厂商提供的产品质量越高。盗版厂商的仿冒水平是政府选择监管政策的关键。当仿冒水平较低时,市场机制自身的作用可以有效保护正版厂商,无需政府力量的介入,政府可以采取无保护政策。当仿冒水平较高时,市场机制的调节不足以有效保护正版厂商,政府应施以适度保护。其次,针对欺诈式盗版中盗版产品与正版产品可能存在同质同价现象的问题,将厂商的产量决策与反复制行为结合在一起,建立了两阶段博弈模型,研究了厂商的反复制策略与政府监管政策之间的博弈关系,分析了政府在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下的最优监管政策以及正版厂商的反复制策略。研究表明,正版厂商和政府在反盗版力量的配置上存在此消彼长的博弈关系。当正版厂商采取强硬态度阻止盗版厂商的复制和进入时,政府将搭便车,放松或放弃监管;当正版厂商对盗版采取适度容忍策略时,政府将主动加强监管。作为正版厂商,采取主动的反复制策略总是有利的。政府应鼓励正版厂商努力提升反复制技术水平,并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共同打击盗版。再次,以一个充分竞争的盗版市场为背景,假定市场上有一个正版厂商和众多同质的盗版厂商,从消费者效用函数出发,建立了两阶段博弈模型,分析了正版厂商的盗版防御策略与政府监管政策之间的博弈关系。研究表明,在静态条件下,政府的盗版惩罚政策是正版厂商选择盗版防御策略的关键。在动态条件下,盗版厂商的仿冒水平是决定正版厂商防御策略和政府惩罚政策的关键。当盗版厂商的仿冒水平较高时,正版厂商将采取适度容忍策略,政府存在一个最优的监管政策;当盗版厂商的仿冒水平较低时,正版厂商将采取完全阻击策略,政府将可能制定更严厉的惩罚标准。对正版厂商来说,采取主动的盗版防御策略总是有利的,可以巩固市场份额,增加盈利水平。最后,从信息产品的网络外部性特点出发,将网络效应纳入政府和厂商的博弈分析框架,构建了包含网络效应的消费者效用函数,建立了两阶段博弈模型,分析了网络效应对厂商定价、社会福利以及政府监管政策的影响。研究表明,网络效应不影响厂商的定价决策,但会使厂商利润、消费者剩余及社会福利水平上升。在政府收支预算平衡约束下,不存在一个最优的政府监管力度。网络效应会影响政府监管政策的实施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政府的反盗版监管难度。政府在制定反盗版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效应对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