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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翻译界对主体间性研究的不断深入,主体间性已经成为翻译研究的新视角。主体间性视角的出现不仅为更好地解决主体性的不足提供了哲学理论依据,同时也促进了各个翻译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本论文以当代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为理论基础,认为原文作者、译者和目的语读者均应被视为翻译研究的主体,并且翻译中的各个主体之间是平等、理解和交流对话的关系。本文将主体间性的理论应用于老舍的戏剧《茶馆》这一具体实例中,试图探讨在戏剧的实际翻译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翻译主体之间的关系。本文首先回顾了哲学范畴下的主体及主体间性概念,并且提出了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及其对主体间性概念的阐释。交往行为理论提倡“以主体间性为中心”的交往,由主体与客体间的从属或征服关系向多主体之间的话语交往关系转变。哈贝马斯主张主体间性必须建立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才能达到有效地沟通。文章探讨了翻译过程中翻译主体的分类以及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并将哈贝马斯的主体间性理论应用于翻译主体以便更好地研究翻译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次,本文通过戏剧及其语言特点,对戏剧的文学性及戏剧翻译研究做了简要的阐述,同时还介绍了老舍的著名作品《茶馆》及其两位译者。最后,文章的主体部分将哈贝马斯的主体间性理论应用于老舍的《茶馆》及其两个英文译本的翻译中,通过原文作者、两位译者以及目的语读者之间的交流,探讨主体间性理论在该戏剧的两个英文译本中的具体应用及其表现。结论部分强调翻译中的各个主体均处于平等的地位,本文作者主张原文作者、译者和目的语读者之间的平等对话有利于为我们呈现出更好的译本。译本可以被视为是原文作者、译者和目的语读者三个主体之间交流的产物。主体间性理论可以为戏剧翻译研究提供厚实的哲学基础和新的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