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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力量。随着媒体的曝光,高管的薪酬问题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政府部门针对此情况已经采取了一些解决的措施——例如限薪,但仍无法实现标本兼治。对于薪酬的限制只是一个过渡性的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高管的各种薪酬问题。怎样有效地对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激励,提高薪酬激励的效果,提升企业经营业绩,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性,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西方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关于高管薪酬操纵研究也取得了大量的成果,主要的研究发现,作为一种重要的治理机制,对高管实施有效的薪酬激励不仅有助于减少代理成本,抑制高管贪腐,而且可以起到促进高管提升公司业绩的作用,但其激励作用的效果可能还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如公司治理、管理层权力、会计信息质量等。而需要强调的是,与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不同的是,伴随着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入以及政府对高管薪酬实施管制的放松,企业高管的薪酬契约结构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这种独特的制度背景使得产权性质不同的企业面临着的行政干预程度存在较大差异,这进而导致产权性质不同企业中的高管权力的形成基础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从而就可能西方国家现有关于高管如何通过自身权利来进行薪酬操纵的研究成果未必完全适用于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本文通过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以薪酬操纵为视角,针对南方航空近期发生的高管腐败事件进行深入分析,通过案例分析法、对比分析法等方法,对南方航空高管的薪酬激励制度及腐败事件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在没有完善的制度建设、高管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科学的激励机制等内部控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公司高管可能会利用自身的控制权优势,来获取更高的业绩薪酬,特别是在公司业绩下降的时期,高管的业绩薪酬不但没有下降,反而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这在拥有较大权利的涉贪高管中表现得更为明显;进一步还发现在高管获通过操纵业绩薪酬来获取更多的私有收益的同时,高管的在职消费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并且也发现高管的代理成本呈上升趋势,代理效率呈下降趋势。所以,只有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对企业高管的监督和约束,进一步完善薪酬激励机制,以及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才能有效降低高管利用控制权攫取私有收益的行为。本研究不仅有助于增进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学术界等对上市公司高管如何利用控制权攫取私有收益的表现形式的理解,而且为完善国有企业改革和优化薪酬激励制度设计提供了一定的政策依据和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