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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经济信息,企业为了自身的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它,投资者为了投资回报需要它,政府为了掌握国民经济的整体状况,并制定相应的宏观经济决策也需要它。离开了会计信息,市场经济便无法正常运转。可以说,会计信息是市场经济赖以生存的基石。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却普遍存在,不仅我国有,国外也有。特别是在最近几年全世界掀起的会计舞弊风暴,不仅使投资者和债权人损失惨重,而且引发了社会公众对会计信息的严重不信任,动摇了他们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在一系列财务舞弊丑闻的连续打击后,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都纷纷对会计信息失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并提出了各自的理论和解决方法,但这些理论研究几乎都来自于会计学界和经济学界,鲜有从法学角度的研究分析。因此,从法学角度来对会计信息失真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全文大约四万八千字,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失真。作为本文的开端,该部分主要对本文所涉及的两个重要概念做了简要的概述,从而为后面的写作做好铺垫。首先,简要介绍了会计信息的概念和质量特征,并归纳出会计信息披露的四个基本原则;其次,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含义和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及危害。 第二部分,会计信息失真的经济与法律分析。本部分是全文的理论基础,其目的在于,通过对会计信息自愿披露与强制披露两种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和比较,从中选择更为合理的制度设计,以防范会计信息失真。首先,经济分析主要在于比较两种制度孰优孰劣,通过对自愿披露制度所依赖的三个理论基础进行介绍和强制披露制度对其的有力反驳,得出强制披露法律制度更为可取的结论;法律分析则侧重于分析强制披露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基础,即强制披露法律制度能保证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平和促进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并确立了强制披露法律制度“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基本价值取向。 第三部分,我国与国外反会计信息失真法律制度比较。本部分分为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简要介绍了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是英国和美国)的反会计信息失真法律制度的历史轨迹和制度成果;另一方面介绍了我国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