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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比较研究唐代贞观年间与武则天时期不同的国家官僚组织传播系统的有机结构和运行机制,从而得出结论:一个完整而畅达并且权力相互制约的官僚组织传播系统是实现封建王朝开明政治和社会稳定的政治基础。同时,要建立一个稳定有效的官僚组织传播系统,必须建立在政权获得合法性的基础之上。在这一点上,贞观年间与武周时期的根本性区别就表现出来了。李世民采取宫廷政变的方式,迫使唐高祖李渊传位于他,从而迅速获得政权的合法性。而武则天夺取政权的过程是缓慢而渐变的,一个缺乏合法性政权使其官僚组织传播系统缺乏稳定性。
许多学者研究唐代官制,只是静态地研究官僚机构与官员的设置。当他们面对“贞观之治”或“武周政权”的研究课题时,则单纯从唐太宗个人政治品格和武则天的个人秉性去寻找结论,因此,依据对君主个人不同的主观评价,形成了褒贬不一,莫衷一是的观点,而忽略了国家官僚机构的制度设置的研究价值。
本文笔者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认为政府官僚组织系统,也是一个社会控制系统,同时也是一个国家行政信息传播系统。行政组织传播系统,一般来说,是实施国家管理的信息传播系统,但从其功能目的来看,是维持社会系统的自维生、自平衡、自稳定的信息传播系统。
本文认为,封建王朝的官僚机构与行政信息传播系统具有同构性的特点。换言之,唐代的“三省六部”、“五监九寺”、“道府州县”,既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机构组织,也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同时也是国家行政组织信息的传播系统。金字塔式的等级官僚机构,决定了行政组织信息的传播流向与反馈。
同时,各个行政组织机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保障国家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和行政信息传播的畅通,是建立在制度化的管理之上的。我国是世界古代官僚制度的发源地,唐代尤其是贞观年间官僚体系的制度建设趋于完善。本文概要分析了唐初的“监察制度”、“审计制度”、“谏诤制度”、“政事堂”议事决策机制、“官员任免制度”、“驿传制度”,以及有限的皇权制衡机制等,它是贞观时期的国家治理建立在一个制度化、法制化的基础之上。
当然,国家官僚组织体系,它不是抽象的存在,它是由皇帝与皇族、官僚群体和普通民众三大群体组成。国家官僚组织机构的根本职能之一,是在等级制度之下保障各群体和各阶层的利益以及利益平衡。唐代贞观年间,唐太宗强调“君臣一体”思想和“养民政策”,为国家官僚制度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提供了政治保障。唐初完备的制度设置、保障各阶层利益的开明政治,以及唐太宗个人的政治素养和品质是形成“贞观之治”的基本因素。
而武则天时期,因为政权合法性的缺失,在夺取或维护其个人权力时,破坏了唐初形成的官僚组织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以“告密制度”代替“谏诤制度”;以“酷吏制度”取代“监察制度”;以随意性的“试官制度”取代正规的“官员任免制度”;以“虚相制”代替“群相制”的“政事堂制度”;以女皇独裁取代贞观时期的皇权制衡等等,形成了武周政权与贞观之治的巨大差异。唐初完善完备的官僚制度,在武则天时期遭到了极大的破坏。
系统地分析看待唐初官僚制度的结构和作用,是本文的一个独特视角,也是本文的一点学术价值所在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