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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了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是一有机联系的价值整体。司法裁判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的重要载体,价值观应以什么样的姿态和途径融入司法裁判值得思考和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实质理由、原则性的存在,影响着法官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以及司法裁判结果,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具体实践主要体现为对法律规则、当事人行为进行价值性评价,对一般性条款、法律原则进行价值填补。与此同时,通过对裁判文书样本的分析还表明,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过程中,普遍存在法官的论证说理不够充分,过于注重社会效果和影响,后果主义裁判方式泛滥等问题。司法裁判论证说理要做到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讲究文理。司法裁判方式应以依法裁判为基础,在疑难案件中才辅之以后果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