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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起,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国全面实行。将新准则与2001年的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在公允价值、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换和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等诸多方面都有变化,这些变化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尤其是其中受到证监会特别处理的ST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或契机,使得他们退市、继续ST、还是“摘星”、“摘帽”将成为业界广泛关注的论题之一,具有可研究性。本文主要是针对ST公司资产重组,就是在这个研究背景下,对于ST公司面临新准则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所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