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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已经实施了多种生态治理政策。近年,我国先后实施了退耕(牧)还林(草)、生态移民等生态治理政策。在这些生态治理政策中,体现了国家生产生态空间的意图。本文以环境社会学为基本理论基础,结合社会空间生产理论,讨论了内蒙古额济纳旗生态移民问题。
自建国以来,额济纳地区的生态急剧恶化,已经到了需要“抢救”的程度。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额济纳地区一直要求有关部门解决额济纳绿洲的生态用水问题。直到上世纪90年代,额济纳地区的生态问题才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黑河流域的“分水”才有了实质性进展。
国家将额济纳生态问题纳入黑河流域治理工程的框架内,使额济纳地区的生态问题转化为国家视野内的区域性生态治理的一部分。在黑河工程的框架下,出于保护绿洲生态、提高黑河用水效率的要求,额济纳旗实施了生态移民。在额济纳旗生态移民的实施过程中,一方面体现了国家通过改变当地农牧民与绿洲生态间关系、生产生态空间的意图,另一方面也结合了额济纳旗政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在这种双重目标之下,额济纳生态移民工程规划、“设计”了额济纳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本文以暑期实地调查所获得的资料为基础,结合深入的文献分析,再现了额济纳生态移民的历史过程,描述了额济纳生态移民的生活现状,并展示了当地生态移民政策实践中的一些问题。
通过考察额济纳生态移民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额济纳生态问题的解决是国家生态治理的理念发生变化的结果。即由单纯的技术化的治理转向生态空间的综合治理。技术化的治理则成为这种综合治理的一部分,而对区域社会的生态—社会关系的治理则成为国家生态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额济纳旗的农牧民虽然得到了国家所支付的生态补偿,但生态补偿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他们充分地利用生态移民带来的各种机会,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他们的实践证明,在额济纳地区推行舍饲、半舍饲的畜牧业替代传统的畜牧业,以改变当地农牧民同区域生态环境间的关系尚待时日。
因此,这里出现了国家进行生态空间的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基本困境,即在改变农牧民同原居住地生态关系的同时,需要保证移民家庭的生产、生活的可持续。
本文认为,国家对区域性生态空间的社会进行干预是必要的,通过生态移民等方式进行区域生态空间的生产是值得尝试的。由于黑河工程框架下的额济纳地区的生态移民正处于“过渡”阶段,因此,虽然当地的生态移民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并不能据此否认生态移民本身应有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