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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四个部分对论题进行具体阐述,共3.6万余字符。中外影视作品著作权贸易中中国引进与输出的影视作品数量虽逐年呈递增趋势,但主要呈逆差,这导致了我国在涉外影视著作权法律适用实践中的诸多问题,既包括我国法律适用法立法上的制度设计的不足,也包括司法实践中的难解之题,影响我国在中外影视著作权贸易中的国家利益。因此,极有必要对涉外影视著作权的法律适用课题进行研究,并设计出一系列解决方案。第一部分对涉外影视著作权的法律属性进行概念性辨析。主要介绍了影视作品与视听作品的含义、类型与权利内涵。对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内涵、权利构造尤其是涉外影视作品所注重的权利类型加以了阐述。第二部分阐述了涉外影视著作权合同法律冲突的成因、表现。影视作品的国家间交流的增强是影视著作权合同法律冲突的前因,各国家地区关于影视作品、视听作品的法律规定的差异是引起法律冲突产生的主因。涉外影视著作权合同法律冲突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了权属与内容及合同的程序事项之上。第三部分通过对调整涉外影视著作权合同法律冲突的国际统一实体法即全球性条约、区域性条约多层面阐释,对国际统一实体法的发展与涉外影视著作权合同冲突的解决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对涉外影视著作权合同冲突法的适用进行了多元化分析,对其在解决冲突方面的作用做了肯定。比较了美国、欧盟、日本、台湾地区等相关联冲突法发展的实践与最新成果,以期为我国涉外影视著作权合同的法律适用提供借鉴。第五部分针对涉外影视著作权法律适用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瑕疵与问题提出理论设计及解决办法。国内关于涉外影视著作权合同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的理论、实践发展均不能完全满足维护我国在涉外影视著作权贸易中国家利益的需求,该部分针对上述问题的制度设计既尊重了学界理论上探讨的成果,又借鉴了他国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同时又恰当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