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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以市场取向为特征的改革开放在推动了社会进步和综合国力的增强的同时,也导致了贫富差距的加大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凸现,数以千万计的弱势群体对社会稳定构成较大威胁,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生存权是人类最基本的人权,住房是确保人的生存权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目前,我国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住房新体制虽然已经基本建立,但与住房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进展缓慢,城镇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更为严峻。关注和研究城镇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在当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以中国现阶段城镇居民中的弱势群体为研究载体,以其住房保障制度为研究对象,首先界定了城镇弱势群体;其次回顾了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演变历程及其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影响,结合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状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生成原因;再次,基于我国城镇弱势群体住宅消费的现状和水平,借鉴国外对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制度经验,对应当如何完善我国城镇弱势群体住宅保障制度,探讨了目标设定和制度选择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我国城镇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应该立足于已有的基础,各地方政府尽快以最低住房保障制度(廉租住房制度)为起点建立起保障方式多样化、保障水平低起点的、多层次的商品化兼福利政策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等政策主张;最后,具体分析了廉租住房在我国城镇弱势群体住房保障制度中的地位,认为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供应体系应从其内在特性出发,抓住“对象、房源、管理”三个关键环节,注重与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衔接,从实物分配逐渐过渡到以房租补贴为主的货币化分配方式,形成低投入、低管理成本,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廉租住房建设、分配与管理的模式。另外,本文在制度设计中提出了一种新的住房解决方案——合作住宅,这种模式也值得探索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