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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作为中国独创的人权救济方式,起到了权利救济、社会监督、巩固政权的重要作用。随着社会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社会矛盾也通过信访这个渠道集中显现出来。信访制度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意义非常重大。但是由于信访洪峰的出现,信访制度自身缺陷日益凸显,信访存废之争也沸沸扬扬的展开。本文从人权角度审视我国的信访制度,全面分析信访制度现状,并探究信访制度改革,以求更好地发挥信访制度的作用。文章分为前言、正文、小结三大部分,正文又由三小部分构成:第一章是“信访权是人权,信访制度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信访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主要从信访权的法理依据和法律依据进行阐述。从法理方面论述信访权具有人权的普遍性;信访权和人权一样是自然权利,也是道德权利;同时还具有民主政治权利的特征,这与人权的政治性是一致的。法律依据方面,从1995年《信访条例》、《宪法》有关条款和2005年《信访条例》三个法律文件阐述了信访权是宪法所倡导的基本政治权利,联系《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出了信访权符合国际人权法内在基本精神。然后,从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丰富发展人权理论、缓和社会矛盾三个方面论述了确认信访权为基本人权的重要意义所在。最后,从信访政治参与功能和权利救济功能论证了信访制度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第二章是“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第二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通过数据表明我国信访处于高位运行状态。第二部分是“信访人多为弱势群体”,概括描述了弱势群体,并分析了具体信访案例。第三部分是“信访范围广泛化、重点集中化、矛盾尖锐化”,重点分析了涉法涉诉信访、公安执法信访、涉农信访、行政执法领域引发的信访。第四部分是“信访方式呈现非正常化”,出现了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闹访和缠访的现象,并分析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第五部分是“谋利型上访现象凸显”,列举具体案例并分析了谋利型上访凸显的原因。第三章是“重构信访制度,实现信访的人权保障功能”。本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信访制度的存废之争”,首先概括了弱化派和强化派的观点,然后提出笔者的观点,主张保留信访制度并予以完善。第二部分是“信访制度改革举措”,提出了三项改革措施,分别是:一信访制度改革,二司法制度改革,三健全权利救济体系。强调仅依靠信访部门的力量不能解决当前的信访困境,需要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中介组织的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