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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和行使监督政府权力的意义逐步增强,打造“透明政府”、实行依法行政已成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完善的主要方向。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政府信息公开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财政是“邦国之本,庶政之母”,财政信息公开不仅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然而对于人民群众来讲,不管是政府信息公开还是财政信息公开都是新生事物,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处于不断探索的初级阶段,财政信息公开也是如此,加强财政信息公开的研究,特别是加强对“典型案例”的研究已成为当务之急。财政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国家推进政务公开、扩大民主的一大标志。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要求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的呼声越来越高。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的透明度,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以来,我国财政信息公开的步伐逐步加快。2010年3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各级地方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2011年1月1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财政信息公开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基层政府要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信息,明确列出了45项财政专项支出的细目。同年,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98个中央部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加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的内容,公开“三公”经费和其他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到2013年中央预算公开基本上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情况。应当说,经过近年来的艰苦努力,我国财政信息公开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方面来看,主要是财政信息公开的权责划分还不清、预算法修改进度还需要加快、政府会计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需要进一步细化,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即使公开财政信息,人民群众也只能看到一本“糊涂帐”,难以科学有力的监督政府行为,实施依法治国。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政府的“钱”本质上来源于人民,依照法律进行二次分配,最终都要用之于民。从财政管理角度讲,如何将依法筹集财政资金、分配财政资金,不仅需要财政部门依法理财、高效理财,也需要人民群众来监督,通过“晒帐本”、“明家底”,打造透明财政,可以使人民群众能够方便地掌握政府资金的来龙去脉,从而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政府理好财,做好事,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从当前我国财政信息公开的情况看,公开的内容逐步丰富,公开的程度逐步深化。2009年,财政部首次公布了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中央财政支出预算表、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等4张预算表。2010年,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中央财政预算12张表格全部公开,增加的预算表包括国债余额情况表、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2011年,除了公布11张预算报表(不包括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收支表)外,大部分政府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有些中央部门将财政支出预算公开细化到“项”级科目,还有些中央部门公开了本部门的职能和机构等情况。与此同时,财政部还每月公开上月的全国财政收支情况,实时公开财政制度和政策,在修改财政法规方面也建立事前公示机制,比如“个人所得税法”、“车船使用税法”、“燃油税费改革方案”等财政法规的修改完善都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并及时召开听证会。2013年,全国已有31个省(市)公开了省级财政预决算和省级部门预算,并有26个省(市)公开了省直部门的部门决算。尽管我国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但是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仍然存在很大的细化空间。以倍受关注的“三公经费”公开为例,目前,我国省级部门“三公经费”公开都已全面展开,但是除了北京、上海、广东、山东等部分省区同时公布“三公经费”资金帐目和这些资金支出用途有关的公车数量、出国人数、公务接待人次等内容,其他大部省区都是只有“三公经费”总量,没有“三公经费”的明细用途,需要进一步细化。其他诸如转移支付明细帐目、国有企业资本金预算明细帐目等财政信息都需要及时公开,以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的完整性、真实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开启了改革发展的新时代。推进财政改革是全面深化我国各方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需要政府部门的扎实努力,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毛泽东同志曾经深刻地指出,“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我们的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成效显著,深化财政改革同样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才能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而要“问计于民”,必须要向人民群众提供真实的信息,信息失真,必然导致决策失误,影响财政改革的进程。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财政管理改革也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公务卡改革、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以及财政信息化建设都取得了巨大成绩,对财政资金科学规范高效地使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发展的中心,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在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北京市取得了显著成绩,许多经验做法都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创新性,为全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树立的标杆。然而在显著成绩的背后,北京市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也走过许多弯路,获得许多教训。深入研究和挖掘北京市在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对我国及其各省市扎实有序地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为提高我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打造透明财政,促进民主法制和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论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坚持“增进人民福祉、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绿色发展”研究理念,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绿色北京、科技北京”这一主题,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和财政经济理论,在吸收借鉴先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多种研究分析方法,紧紧抓住财政信息公开这一主题,以北京市财政信息公开的实践探索为主线,遵循“确定选题—明确概念—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提出对策”的研究路线。首先对选题的背景和意义进行阐述,明确本研究的理念价值和实践意义。其次对财政信息公开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了信息、政府信息和财政信息的概念,对财政信息公开的内涵及其财政信息公开与财政透明度的关系进行了辨析,同时对财政信息公开的典型理论进行了重点阐述。第三是在对全国总体状况分析的基础上,对北京市财政信息公开的实践进行了重点剖析,深入总结了北京市财政信息公开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对北京市财政信息公开进行了客观评价。第四是在研究借鉴国内外财政信息公开典型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提出了完善财政信息公开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策略。全文共分6章:第1章导论,主要是对全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法、框架结构进行概括,对当前财政信息公开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疏理、归纳,提出了全文创新之处以及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入研究的方面。第2章财政信息公开的理论分析。主要是对信息公开的概念、内涵、特征以及理论基础进行全面分析,特别是对财政信息、财政信息公开概念、内涵和特征进行了深入研究,对我国财政信息公开历史进行了回顾,明确了财政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第3章我国财政信息公开的总体状况。主要是对我国财政信息公开的历史、现状进行了系统疏理和分析,对广东省、上海市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概括总结,提出了当前我国财政信息公开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深入研究北京市财政信息公开情况提供了基础材料和背景条件。第4章北京市财政信息公开现状分析。主要是对北京市财政信息公开的实践探索、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对造成当前北京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现有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全面剖析,为谋划北京市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路径奠定基础。第5章国外财政信息公开的经验借鉴。本研究选择美国、英国、新西兰进行了财政信息公开研究,总结了这些国家在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典型方法,提出了对我国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启示。第6章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的对策思考。根据对财政信息公开的理论分析、全国及北京市财政信息公开的实践研究和国内外财政信息公开的经验借鉴,提出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