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让与秩序——官品所见禅让政治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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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说明禅让政治的特殊性,为此我们采用了“秩序”为视角,“官品”为切入点。中国传统政治在朝代衔接上有所谓“禅让与征诛二局”,魏晋南北朝则是禅让政治成熟、定型、发展的时期。“禅让”与“征诸”这两种政权嬗代模式除了一些明显的不同外(如社会动荡的大小、人员与财产损失的多少),更为深层的区别在于一些隐性且具有延续性的因素,我们以“秩序”名之。“秩序”这一概念囊括了某一朝代上层建筑得以稳固存在或者产生紊乱的那些因素,以及上层建筑各个部件之间表现出来的平衡与失衡的状态。至于“官品”,它是秩序外在的且最为集中的表达形式,故而我们借以切入本文的主题。   魏晋南北朝政权转移的方式为禅让,当然其间也有不同,赵翼《廿二史札记》“禅让”条便指出魏晋与南北朝之间有“及身篡位之不同”与“加害逊帝之不同”,并指出此为魏晋之南北朝的两个“变局”。另外他还有“魏晋禅代不同”一条札记,指出魏晋间的事同势异。周一良先生关注的是魏晋与南朝之不同,他从“时”、“地”、“人”三方面分析了晋宋齐梁之嬗代。这种种特殊性当然也属于禅让政治的范畴,但不是本文的主要关注点所在。本文所指的“特性”,是在与禅让形式完全相左的“征诛”“一局”的对比中显现出来的。   为此我们考察了从魏至南齐的官品。从曹魏咸熙元年(264)制作官品以来,历西晋、东晋、宋、齐,乃至萧梁前期,官品都无大的变化,甚至说同为一份官品都不为过。直到梁武帝天监七年(508),才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出现了十八班的新的位阶,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主要是受到了来自北魏的影响。四朝官品表现出来的很强的延续性,便很清楚地向我们揭示了禅让政治的特性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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