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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晚清民初温州地区的龙舟竞渡为研究对象,探讨在龙舟竞渡背后士绅、民众、地方官三者的关系,着力揭示在冲破官府禁令的过程中,集聚了哪些力量;而这些力量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在这个过程中,地方士绅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最后拟集中探讨地方士绅与地方官的关系以及地方社区中之权力结构。温州地区的龙舟竞渡起源于生活的需要,具有逐疫、消灾、保平安和祈丰收的功能。大约在其流行之时由于导致斗殴及其人员伤亡,官绅出于维稳和淳风俗等诸多因素的考虑,态度基本上都是禁止,但是龙舟竞渡却从未得到有效的遏制。民间社会能够冲破官府的强大而又持久的压力,龙舟竞渡长盛不衰,其勃发的动力在于利用了神灵的庇护,迎合了人性中狂欢的需要,龙舟竞渡具有鲜明的草根性和地域性,地方精英借赛龙舟活动获得或巩固自己在村落内外的权力和地位,村落之间由于滩涂开发的普遍性,土地争端的普遍性,从而形成稳定的跨村社联盟。以瑞安地方士绅张棡为代表的士绅在社区成员和地方官面前以两种面目示人,往往在同一件事情上以进行微妙的角色切换,以求得利益的最大化。本文通过对温州地区龙舟竞渡的考察,发现地域社会有着复杂的面相:一是地域社会中存在着一个“草根精英”阶层,他们是士绅阶层的一个巨大的制约力量,因此士绅只能在特定的环境下转换自己的身份,以获得最大的利益:二是地方社会中存在着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力量,这主要体现在龙船娘制度和通过通婚圈加强的村际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