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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旨在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缓解人地矛盾、协调人地关系。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会对人居环境产生各种利弊影响,之前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社会、环境、经济三大综合效益,多数只选用了一种评价方法开展评价。本文旨在开展生态效益评价,将三大综合效益中的生态效益细化,进行生态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运用两种不同方法开展效益评价,为相关生态效益评价提供一定的参考。本文以“渠县中滩乡等(3)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施工设计”为依托,从环境生态学角度出发,分析和总结土地整理对农村人居环境的影响,建立土地整理的生态效益评估体系,并对研究区的生态效益进行评估。生态效益评估体系从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景观生态三方面共选取25个单项评价指标,公共基础设施指标包括人均道路长度、人均水资源拥有量、雨天出行保证率等6项;生态环境指标共有7项,其中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单独作为一项评价指标;景观生态效益指标从景观要素特征和景观异质性两方面选取了12项指标,景观生态学指标是本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以期为土地整理项目的景观设计提供参考。本文建立的生态效益评价体系引入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指数和景观生态学评价机制,力求遵循指标选取的全面性原则,从土地整理对当地人居环境影响的各方面选取指标,构建评价体系;其次,运用熵权法和主成分-层次分析法两种评价方法的对比,评估对当地人居环境产生的生态效益,为今后土地整理项目的人居环境生态效益评估和规景观划设计提供可供参考的依据。通过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寨坪村、桥坝村、石鼓村和禾嘉村等4个村的生态效益指数均有提高。熵权法的结果为:四个村总的生态效益指数由之前的3.11提高到整理后的3.64,增幅为17.05%,4村分别的生态效益指数由0.92、0.83、0.68和0.68提升到1.04、0.92、0.79和0.90,效益增幅在10%~30%之间。主成分-层次分析法的结果为:四个村总的生态效益指数由之前的2.79提高到整理后的3.20,增幅为14.70%,四个村的生态效益指数分别由0.73、0.74、0.66和0.66提升到0.84、0.83、0.77和0.76,效益增幅在10%~20%之间。两种方法结果差异较小,反映了生态效益评估结果具有可靠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