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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城市环境问题,已经上升并构成对城市社会生存与发展在安全层次上的威胁与挑战。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城市环境安全事件以及其中出现的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冲突、对话、合作等诸多现象业已表明:将环境安全问题上升到城市发展战略高度,推动公众参与以建立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新型治理模式,是化解当前城市环境安全困局的必然选择。在这一变革过程中,立足我国国情,构建政府公众协调机制以实现高效、有序的公众参与,或是一条达至城市环境安全治理与善治的现实可行的路径。城市环境安全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意味着对各主体间关系的重新审视与定位,更意味着一种多元主体间互动合作运行机制的构建。新的治理框架下,公众不再是被管制的对象,更要突破公共物品被动消费者的角色,在公共精神的推动下积极、有序地参与城市环境安全的治理;政府不仅要广纳民意,回应公众需求,更要通过自身能力建设与制度建设实现自我变革,以更加开放、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吸纳民智、借助民力达成城市环境安全的善治。一种以政府主导、面向公众的开放式互动架构为基础,以价值导向、利益整合、资源配置、行动协调等功能为依托,贯穿于城市环境安全治理全过程的公众协调动态运行机制目标模式,为政府与公众间构筑合作共治的良性互动关系基础提供了长效机制保障,为推动城市环境安全发展提出了从理念迈向实践的改革目标。环境安全领域的公众参与在我国起步较早,在政府对公众参与的开明与包容、一定的法制基础、公众参与诉求的高涨等因素,催生了许多公众参与城市环境安全治理的积极实践与探索创新。然而,城市环境安全公众参与及公众协调仍然存在着许多发展中的问题,政府与公众良性合作关系的机制保障尚未真正形成,本文基于这些实践及其中反映出的问题,结合公众协调机制形成与发展所面临的困境与阻碍,力图提出涵盖信息流转机制、对话协商机制、激励补偿机制、行动协同机制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策略与举措,为构建灵活高效、互动开放式的公众协调长效机制,进而实现城市环境安全政府与公众的合作共治开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