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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教育在全球范围的兴起和取得的显著成果,并非一件偶然事件,是一直以来国际社会默默耕耘的成果。在中国大陆,自2009年国务院办公室颁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以来,人权教育在中小学校拥有了发展的舞台。国家初次以法规的形式规定在中小学的相关课程中融入诸多的法律和人权方面的教学内容,强调中小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建立一种民主自由的课堂教学,让学生在这种氛围中接受人权教育,增强人权意识。然而在教师们看来,在中小学推行人权教育,会使得权利语言被那些心智不成熟的学生用来当作自身错误行为的挡箭牌。同时对于本来就面对繁重课程安排的教师来说,在教学内容中增加人权知识,无形中增添了教学负担。因此当中小学教师不能对人权和人权教育的蕴涵有很好的认识,甚至以反人权的形式进行人权教育,人权教育终将面临被“边缘化”和“形式化”的命运。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个困境,首先就要确信:人权教育师资培育是人权教育之母,好教师比好课程重要得多,教师本身对课程的诠释才能最终决定课程的有效实施。因此当我们要求中小学生接受人权教育的同时,也应让没有受过人权教育洗礼的教师接受同样的人权教育。 基于此认识,笔者以作为中小学人权教育师资培育基地的高师院校为对象,详细地探讨了我国大陆高师院校构建中小学人权教育师资培训体系的问题。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了中国大陆高师院校构建中小学人权教育师资培训体系的理论基础。对“人权”与“人权教育”的内涵进行了剖析。结合中国国情,探究了我国的人权现状与高师院校人权教育的内涵。 第二部分论述了中国大陆高师院校人权教育师资培育现状,分析了造成这一现状的社会环境、传统文化与教育制度等方面的原因。 第三部分阐述了境外高师院校人权教育师资培训的现状与启示。通过对中国台湾地区和美国高师院校人权教育的分析,总结归纳出在我国高师院校构建中小学人权教育师资培训体系方面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内容。 第四部分从显性与隐性课程两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如何构建我国高师院校中小学人权教育师资培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