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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目前已在各国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其中尤为关键的环节则是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安全和效率。自第三方支付产生与发展以来,其以创新模式比较成功地解决了电子商务中长期困扰其发展的资金流转问题。跟随世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脚步,第三方支付也以迅猛的态势使其业务范围和活动领域不断延伸和扩张。第三方支付行业与民众生活关系紧密,其发展程度直接关系到每一个用户的切身利益。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展现出势如破竹的发展劲头,同时由于第三方支付与经济活动的联系非常紧密,因此其在我国支付体系中的重要性也逐步增强。但不可否认的是第三方支付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与我国电子商务起步晚、发展过快等客观因素的制约有关。我国第三方支付较欧美发达国家发展较晚,但发展势头过猛也导致了我国在该领域立法存在一定的滞后性。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在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领域向前迈出了一大步,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准入条件的细化,客户备付金的规范化管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以及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反洗钱义务等方面都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与发展较成熟的域外国家和地区在此领域的法律制度相比,我国在许多方面还有所欠缺。通过比较研究的视野从域外角度看,例如电子商务发展较早的美国、欧盟、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在该领域的法律制度已经相对比较完善,法律监管实践中也有很多方面都具有借鉴意义,为我国健全第三方支付法律监管体系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在经过认真回顾第三方支付产生与发展的历程,分析第三方支付的类型与模式、未来发展趋势与潜在风险,并同国外已确立的监管模式和成熟经验进行比较研究。本文立足于第三方支付的发展的基本情况,深入剖析如何对其实施有效监管,明确提出有效监管的监管理念,并对明确有效监管的强度、重心和目标进行了分析,初步构建了我国第三方支付有效监管的基本原则、总体框架和基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