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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政治哲学的方法分析了公平价值及当前中国社会的公平问题,兼论和谐社会目标关照之下人类政治生活的演变与未来趋势。
首先,关于政治公平的定义。本文所称政治公平不是指权利平等意义上的狭义的政治公平,而是选择了宏观分析的视角,从政治应当针对人类生活而承担推进公平价值的责任的角度来理解政治公平。因此,政治公平意味着一种态度、一种责任,也是一种动态的实践过程。简而言之,政治公平就是政治生活对于人类生活所承当的推进公平价值的道义责任。这里隐含着人类的公平价值只有政治生活才能提供因而必须由政治生活来提供的伦理设定。本文的观点是分层展开的:从“问题的提出”,到“概念的审视”,再到“现实的解读”,最后是“思想的延伸”,均有政治哲学性质的观点思考。具体内容如下:
(一)通过对政治公平的多维审视,提出并分析了作为政治公平实践尺度的三个“应得”标准,即“强盗思维”(丛林法则)、“合作思维”(平等原则)和“和谐思维”(人道准则);提出并分析了政治公平的专属对象领域,即“保障机制”、“权利平等”和“结果修正”;提出了并分析了公平价值的发展逻辑,即“底线伦理”和“拓展结构”。
(二)通过对公平与公正和正义的比较分析,深化人们对于公平涵义的认识;通过对“公平-效率”关系范畴的比较分析,确认维护公平是政治生活的专属责任,具体来说,就是经济生活专司效率价值,政治生活专司公平价值。
(三)通过对政治公平的现实分析,阐述了公平与和谐问题产生的必然性、存在的长期性以及应对策略、约束条件和发展思路等问题。不公平与不和谐问题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普遍现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然性,公平与和谐诘问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伴随中国的发展历程。和谐社会命题首先是一个问题命题,是由现实中的不和谐现象催生的策略理论,因此建构和谐社会必须引入公平的分析视角。公平与和谐问题有其发生和发展的特定背景、约束条件和发展思路。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价值多元化是公平与和谐问题发生背景的主要特征;必须继续市场化改革方向、必须适应全球化的历史潮流和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是理解公平的约束条件;建构公平要抓住发展过程提供增量财富的(帕累托改进)机会渐进式地推动社会公平进程,实现经济增长与公平程度的同步提高,从现在作起实践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理想。
(四)政治公平的理论延伸。这是关于政治公平问题的较深层次的讨论。
首先,中国社会转型急剧地展现了社会利益的分化和矛盾的演变,政府的政治思维和责任意识必须及时加以转变。实现了这种根本的理论和方法的变革之后,政府才能真正成为主导人类公平价值、实现社会和谐的责任力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侧重于敌我矛盾的两类矛盾的关系范畴已经随着特定时代的远去而归于局限;而新的以倡导公平与和谐的矛盾思维框架应运而生。总之,留待当前中国政治需要解决的一个迫切问题,就是在实现从对抗思维到和谐思维的根本转换的基础上,正确理解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承担政治责任,实现社会公平。
其次,探讨了和谐思维要求人类更新政治生活的根本观念,创建政治生活的伦理维度的问题。和谐思维,是人类面对高风险和不确定的时代所做的积极回应。和谐思维需要摒弃西方自由主义的“原子式”人际关系设定;需要摒弃自由与自由相互冲突的消极自由设定;需要摒弃人类能够无限征服自然的人与自然的冲突关系设定;需要摒弃近代以来政治生活伦理价值低度化的工具主义设定。简单来说,人类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人是不可能通过对外物的征服来实现人的本质的,人类的未来在人与人的关系领域而不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领域。因此,人类需要从根本上变革近代以来的手段化政治生活、低度化政治生活和边缘化政治生活的做法,既使政治生活对于多元社会价值开放,又要让多元社会价值与政治生活的共识性思维相容,重建政治伦理,回归公共生活,共同面对挑战。
最后,论证了和谐社会目标取向需要当代政治哲学实现从政治公平到和谐社会的主题转换。罗尔斯代表了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思想顶峰,但是由于受到自由主义自身固有局限的限制,罗尔斯的政治正义只能解决基本的社会公平问题,对于更高层次的目标建构则无能为力。这就意味着对于人类的和谐远景,自由主义的政治生活和政治哲学将普遍失语。以政治公平为主题的政治哲学也无法为人类应对共同危机和伦理困境提供有效的帮助。因此,当代政治哲学的主题必须从以政治公平为内核的政治正义转向以伦理关照为核心的和谐社会。这样就完成了从政治公平到和谐社会的政治哲学的理论迁徙:政治生活在实现基本的公平秩序的基础上,继续发挥守护人类伦理价值、引导和谐生活的道义责任。这也可以理解为人类政治生活从维护公平的底线伦理到促进和谐的拓展结构的逻辑演进。人类对于政治公平与和谐社会的理解达到了新的思想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