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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部分,是我国重要的人口规划政策。该政策从出台之初至政策废止期间(1979——2015年)一直争议不断。政策体现的价值倾向决定了其目标及其本身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独生子女政策争议出现的原因和解释角度多样,但在根源上可能是由于该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价值偏差导致的。因此,本文拟对独生子女政策的价值偏差进行研究,具体而言由以下递进的子问题构成:首先,政策价值偏差的判定标准是什么;其次,独生子女政策目标和执行结果方面是否存在价值偏差,若存在体现在哪些方面;再次,独生子女政策执行过程体现的价值倾向是什么,是否存在价值偏差,若存在其表现形式是什么;最后,公共政策价值偏差产生的原因有哪些。文章主要研究内容包含四个方面:首先,文章通过现有文献研究,利用公共价值、公共价值集、PV-GPG理论,阐释了我国独生子女政策蕴含的公共价值,并以此为基础作为独生子女政策是否存在价值偏差的判断标准;其次,结合人口学相关研究成果,探讨基于政策执行结果的价值是否出现偏差。具体为,独生子女政策对“控制人口数量”和“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两个目标的实现程度。再次,利用独生子女政策标语口号,对政策执行期间体现的价值倾向进行分析,并对基于共识公共价值偏差的表现形式进行讨论。最后,文章对公共政策价值偏差产生的原因及价值冲突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本文研究主要结论是:一、独生子女政策除了承载着基于结果的公共价值——“控制人口数量,使我国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同时也承载着基于共识的公共价值,主要分为四类:一是与公共行政与公民关系相关的价值,如法治、个人权利保护等;二是,公共组织与周围环境互动相关价值,如回应性、竞争等;三是社会利益向公共决策转换相关的价值,如公民参与、民主等;四是,公共部门对社会贡献相关的价值,如共同价值、可持续性等。这些价值内容是对该政策是否存在价值偏差及确定价值偏差内容的重要依据和标准。二、以基于结果的公共价值来评判,独生子女政策存在部分价值偏差,其实现了“控制人口数量”的政策目标,但是在“人口与经济、社会相协调”方面考量不足,并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人口结构失调。三、以基于共识的公共价值来评判,独生子女政策的执行过程,存在价值偏差。具体表现为,该政策执行过程体现了追求效率、集体主义、社会控制、可持续性等价值倾向,使得政策制定与执行充满了统治与计划色彩,有悖于公民参与、民主、回应性等公共价值;政策执行过程中缺少与公共行政与公民关系相关的法治、个人权利保护、信任等相关的公共价值;政策执行的结果也表明其并没有实现“我国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目标,反而是带来了“低生育陷阱”危机、“未富先老”等现象及对国际社会政权尊严的质疑,缺乏可持续性。四、公共政策价值取向多元化和政府治理体系不完善,治理能力不足可能是公共政策出现价值偏差的重要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