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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是一种证券违法行为,它不仅破坏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证券市场交易秩序,而且往往给广大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害。民事责任是广大投资者遭受损害后寻求救济和保护的最重要和最直接的途径。虽然2005年证券法规定了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但是对内幕交易民事损害赔偿的规定很粗略,缺乏可操作性,使得投资者难获赔偿。因而,有必要完善内幕交易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相关制度,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本文主要围绕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构建,分四部分展开讨论。第一章主要对内幕交易的基本理论进行阐述。首先,探讨了内幕交易规制的法理基础,认为内幕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的基本行为准则,且责任的承担源于对私法领域中义务的违反。然后重点从内幕交易的主体、内幕信息的界定、内幕交易行为的类型等三方面对内幕交易行为进行认定。第二章重点分析了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的若干问题,包括民事责任的性质、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以及抗辩理由等。在性质上,分析认为内幕交易民事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在归责原则上,认为内幕交易侵权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并在责任认定上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构成要件方面主要从主观要件、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将抗辩理由分为特殊抗辩理由和一般抗辩理由。第三章从具体规则入手,分析了内幕交易的民事损害赔偿机制。确定了同时反向内幕交易者为民事赔偿权利人,并对“同一时间”做出了界定。在赔偿义务人部分,对泄露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上市公司延迟披露、协助人等情形下义务人责任的承担做了阐述。最后提出了民事责任中赔偿损失的计算规则。第四章介绍了我国现今关于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在立法上和诉讼实践中的不足,对目前仅有的3例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例做了介绍分析。最后结合我国国情,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完善我国证券民事损害赔偿救济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