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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的需求不断加大,同时,其融资偏好也从配股融资和公开增发融资转向为定向增发融资。定向增发近三年来已经取代非定向增发,成为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再融资的首选。从2006年5月至2009年4月,沪市A股市场一共有156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定向增发预案公告。从2006年5月至2009年4月,定向增发在企业融资方式中占据了36%的比例,在企业股权融资中占据了约78%的比例。现实的数据说明了定向增发这种融资方式的重要地位。这156家实施定向增发预案公告的上市公司中,在公告日前后呈现上涨趋势上市公司的一共有55家,占所有实施定向增发预案公告上市公司的35%,而余下的101家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公告日前后出现了下跌的走势,占所有实施定向增发预案公告上市公司的65%,这意味着大多数实施定向增发预案公告的公司市场反应为负的趋势。而国外的已有研究表明定向增发公告效应为正,也即是说股价呈现较为突出的上涨趋势。我国定向增发公告效应究竟如何?与国外的研究是否真的存在差异?导致差异的原因是什么?引起了笔者的兴趣。笔者通过对沪市A股市场156家上市公司样本进行筛选,得出了120个合乎要求的样本,通过事件研究法进行分析研究,旨在研究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公告效应,以期望希望能够帮助投资者充分利用信息;能够帮助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规范证券市场运作。本文分为六个方面:绪论、理论基础、定向增发公告效应研究设计、异常报酬率的检验及结果分析、研究结论、政策性建议。全文采用由总到分再到总的方法进行写作,首先提出需要研究的问题,借鉴前人的研究经验,再通过对数据的整理研究得出各个结论,最后将结论汇总并针对结论提出建议。内容如下:第一章是本文的绪论。阐述了本文的写作背景与意义,明确了定向增发的定义、特点及类型,总结归纳了国内外定向增发公告效应的文献综述,阐述了本文的研究目的,内容及章节结构以及本文的创新性与不足。定向增发公告效应国外的研究成果中,定向增发公告效应均为正。我国的研究中,在有限制条件的研究下以及对定向增发的特定研究中,定向增发的公告效应也为正。本文搜集了2006年以来符合条件的样本,发现定向增发的公司在公告日前后公告效应有些为正,有些为负,与以前国外还是国内的研究结果均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作者拟对定向增发公告效应整体趋势做一定的研究,并对其具体原因进行分析与解释。第二章是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主要列举出了信息不对称理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价格压力假说和财富再分配假说。定向增发的过程具有信息不对称的性质。资本资产定价原理中,个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的确认,是定向增发度量确认的基础。定向增发公告日前后股价有明显的变化,有些情况符合价格压力假说中任意证券的供应增加将导致其价格下滑的理论,而有些相悖,也不完全符合财富再分配假说中新股发行公告将对股价产生负效应,而新债券发行公告将对股价产生正效应的理论。第三章是定向增发公告效应研究设计。本章为研究设计部分,完成了研究方法的建立、研究假设的建立与样本选择三方面的工作,为第四章的实证分析做铺垫。详细的介绍研究的步骤:首先要确定事件期,本文以定向增发预案公告日为变更事件的基准日,以基准日前后10个交易日为研究事件期;然后估计异常报酬率,本文先采用市场调整模型法估计预期收益率,再计算异常报酬率和累计平均异常报酬率;最后进行T检验,采用单一样本T检验统计方法来检验事件期内平均异常报酬率和累计平均异常报酬率是否显著不为零,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统计方法来检验不同分组样本的平均异常报酬率和累计平均异常报酬率是否显著不同。本章还详细介绍了样本选取的标准和结果,笔者搜集了CSMAR数据库提供的2006年5月8日至2009年4月22日沪市156家上市公司进行定向增发案例所涉及的股价数据作为研究样本。经过筛选,最终得到120个定向增发样本。把增发对象中是否包括公司大股东作为一个区别性因素对所有定向增发案例进行分类。同样在发行对象包含大股东的情况下,将是否包含金融机构作为一个区别性因素对该种条件下的定向增发案例进行分组。第四章是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本章介绍运用SPSS 13.0软件和Microsoft Excel2003对样本公司定向增发公告效应进行实证检验的过程,并对实证结果进行分析和解释。本文采用单样本T检验统计方法,对总体样本在事件期内的平均异常报酬率和累计平均异常报酬率进行检验,结果显示样本公司在定向增发预案公告日前后时窗内存在市场反应显著。运用独立样本T检验统计方法,分别对是否包含大股东与是否包含金融机构两个不同类型组别的样本在事件期内的平均异常报酬率和累计平均异常报酬率进行检验,研究结果主要包括:认购方包括大股东的定向增发市场反应更加强烈,但是市场反应为负;认购方包括机构投资者更能够产生明显的市场反应,但是市场反应却不一定为正。第五章具体给出研究结论。第一,定向增发预案公告这一事件存在显著的市场反应,其市场反应为负,这一公告效应与国外的普遍情况大相径庭。第二,在定向增发预案公告中,大股东参与认购的定向增发具有更为显著的市场反应,且市场反应为负,说明当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参与定向增发新股时,给市场传递了一个关于上市公司的积极信号,上市公司的短期股票价格会有较好的表现。第三,在定向增发案例中,机构投资者参与认购的定向增发具有更为显著的市场反应,且市场反应先负后正,说明金融机构愿意用现金资产参与定向增发并承受十二个月的增发股份锁定,说明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之后能够拥有更多的能够自己主使的流动资金,具有较强的发展能力,给市场传递了一个积极的信号。第四,虽然我国定向增发公告效应为负,存在一定股价被打压的情况,但是有大股东与机构投资者参与的定向增发其打压股价的情况并不明显。第六章为相关建议提出。为了使资本市场更加规范,本文针对定向增发提出以下的政策性建议。第一,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新股来收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的资产实现上市。第二,定向增发认购方式的优先次序应该优先考虑以现金资产认购的方式,其次考虑以非现金资产认购的方式。第三,以非现金资产认购方式注入资产的质量上面,要求资产的总规模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置入的非现金资产应当是连续盈利、可独立核算的完整的经营性资产。第四,进一步严格定价基准日的确定,并考虑延长定价的参考时间区间,保证定向增发价格制定的公允性。本文的创新性与不足:与以往研究相比,本论文的研究角度和研究方法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新的研究对象和数据:证监会在2006年5月8日和9月1日相继颁布实施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明确了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作为支付方式的合法性,此后,定向增发迅速成为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的主流方式。因此,研究样本均取自于2006年5月8日之后,这就注定了样本规模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研究结果偏差较大。本文的样本取自2006年5月8日至2009年4月30日所有定向增发预案公告的公司,一共有156家,研究中达到了样本的要求,结果相比之下更准确。(二)作者在研究中发现了我国定向增发公告效应与国外研究相比的差异,并对其差异进行了分析,得出了一定的结论,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虽然本文通过研究得出了一些结论,但由于本人研究能力有限以及有些资料难以获得,本文研究上存在缺陷和不足,有待以后研究改进。主要不足之处表现在:(一)由于经验的不足及学识的有限,加上样本量本身的限制,本文的影响因素主要借鉴以前学者的研究成果,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未采用logistics回归分析方法进行检验,未能完全进行充分有效的科学分析。(二)由于一些影响因素的信息无法获得,难免遗漏可能存在而未被识别的潜在影响因素,导致研究未针对这些因素展开。(三)本文仅针对沪市A股市场数据进行研究,并未取深市的数据进行研究。因此,在研究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