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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从思考与判断这两个方面来探讨汉娜·阿伦特的责任思想。这首先要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说起,阿伦特认为是艾希曼的“无思”导致了骇人听闻的灾难发生,而极权统治却为其产生与存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但这一切都逃脱不了“现代性”这一最深层次的危机之根源。 面对如此之境况,阿伦特向我们提出,要保持一种“独在”的状态,像苏格拉底一样以“二而一”的形式“与自己保持一致”。只有在与自己进行对话、人作为一种思考着的存在之时,即使再次面对极权主义的统治,作为“独在”的个体也能做到独立思考而不是一味地服从命令。而在这样的思考进行之时,阿伦特教导我们要学会判断,从康德的审美判断那里去学会拥有“想像力”、“共通感”和“扩展的智性”,并在优秀范例的引导下逐渐活出人的尊严也肩负起人应尽的责任。 然而,阿伦特的责任思想体系却也存在不足之处,我们需要对其进行深刻的反思乃至是责任理想国的建构。如是,勒维纳斯的“责任心”可以充当其责任理想国的内在根基,因为在他那里,责任先于自由,也只有那种“遇见死亡的责任”才可以内在性地强制我们;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可以为其打造一个美好的外在模式,因为他所言及的人才会有真正的尊严也才真正为人;而宗密的“灵知之心”却可以为汉娜·阿伦特责任理想国铸造起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