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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新闻涉及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社会事件、社会问题、社会风貌,它严厉抨击着社会丑恶,密切关注社会伦理道德问题。社会新闻与人们社会生活有天然的接近性,并富有趣味性、人情味、大众性等特性,它以一定的伦理道德观为基础,吸引着广大受众对其关注。社会新闻对不同形态人性的展示,是不同人生形态对生命的诠释。80年代中国出现了“社会新闻”一词,先后有众多媒体对社会新闻给与注解,并成为媒体关注的一个话题。然而社会新闻独特的道德教育功能影响着人们的道德观、价值观,集中反映被报道者的道德情操,容易对受众价值观和社会风气产生影响。如果媒体社会新闻报道伦理失范,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也会降低媒体公信力,导致舆论导向偏差,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随着人们信息获取习惯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更倾向于通过网络媒体浏览新闻信息。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国互联网网民规模达到6.18亿,浏览网络新闻人数达49132万,可见互联网日益成为人们浏览新闻的重要途径。社会新闻作为网络媒体新闻报道主要组成部分,报道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反映着社会道德风尚,影响着受众的道德观、价值观。由于网络媒体众多,因此本文根据人们搜索行为、搜索路径以及访问量等,从艾瑞网统计出人们浏览社会新闻主要是通过四大门户网站:腾讯、搜狐、网易、新浪。所以,本文所指的网络媒体主要是指四大门户网站。在利益的驱使下,点击率、访问量成为门户网站追求的主要目标及能否长期存在的重要标志。门户网站在报道社会新闻时,往往追逐“眼球效应”、“轰动效应”,社会新闻更容易被夸大和渲染,极易出现违背新闻伦理以及职业道德行为缺失的情况出现,对受众的道德观、价值观、舆论导向产生重要的影响。研究网络媒体社会新闻报道现状,网络媒体社会新闻报道存在的伦理问题及原因,以及如何使网络媒体社会新闻报道走向规范化的一系列问题。基于这样的研究背景,本文选取社会转型时期比较敏感的、争议较大的,网络媒体较为关注的医疗纠纷报道为样本。选取经过法院判决或者第三方医学委员会定性的、影响力较大的、经过证实的医疗纠纷报道为案例,即,“八毛门”事件、“缝肛门”事件、“哈医大杀医案”、“保温箱烤死婴儿事件”。研究发现:网络媒体在此类新闻报道中的文章来源主要是通过转载,消息来源于患方较多,文章的标题“耸人”、倾向性明显、侵犯隐私、真实性缺失,存在严重的“媒介审判”等伦理问题。究其因,网络媒体在此类新闻中出现的伦理问题主要是由于商业利益的驱使,媒体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新闻监管不严等原因造成。因而提出进一步规范网络媒体社会新闻报道的相应对策:一是加强网络媒体社会新闻监管,建立相应的道德预警机制;二是提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坚持新闻真实性、客观性与公正性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社会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