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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正在迅速发展,甚至代表着未来的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为国际税收提出了新课题,一方面,山于电子商务代替传统的贸易方式,纳税环节、纳税地点、国际税收管辖权等遇到了新情况:另一方面,传统的税收理论、税收原则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针对电子商务制定怎样的税收法律制度将直接决定和影响着一国在将来的税收分配利益。在电子商务给国际税收法律制度所带来的挑战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当属税收管辖权问题。因为税收管辖权是确定国家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基础。 论文通过分析电子商务的基本内容及其税收必要性、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管辖权的挑战、电子商务下的国际税收原则的适用、电子商务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协调,站在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的角度,提出适合我国的观点,为我国参与电子商务国际税收利益的分配提供立法建议。 论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从分析税收管辖权的逻辑前提——是否征税入手,得出电子商务征税的必然趋势,于是电子商务的税收管辖权的探讨问题也就摆出来了。第二章介绍了传统交易方式下的国际税收管辖权,进而得以系统地分析了电子商务活动对现行税收管辖权的挑战,得出了电子商务的税收管辖权应该坚持的国际税收原则。第三章分析了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冲突协调标准的问题,并且得出了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冲突协调标准——参照投资所得来源地。最后,结束语提出了我国在电子商务国际税收管辖权方面应该采取的措施。 论文分析结果表明:电子商务由于其本身的特点,给现行国际税收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很可能成为决定将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国际税收分配格局的关键时期,这为重新调整国际税收体制带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因此在西方国家积极研究探索的时候,虽然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还不够发达,但也必须积极参加有关问题的研究和讨论。在坚持电子商务的税收管辖权的国际税收原则的前提下,在参照投资所得来源地作为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冲突协调标准的协调下,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电子商务国际税收,减少避税的可能性,完善法律制度,参与电子商务国际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