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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自然环境与经济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我国社会处于一个重要的转型期。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人们越来越关注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问题。企业作为温室气体排放主体,其自身的经济发展与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尤其是重污染行业。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不仅仅满足于日常的财务数据披露,也开始关注企业的气体排放与披露问题。本文以2012-2014年16个重污染行业407家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内容分析法研究样本公司的碳信息披露水平,并且对企业所面临的公共压力与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1)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水平在2012-2014年期间有上升趋势,企业披露碳信息的积极性相对较高,但是整体披露水平不高,碳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缺乏统一的标准,披露内容比较随意,缺乏可比性。(2)政府监管与企业碳信息披露之间的影响不是很明显,说明政府监管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没有起到监督作用。企业所面临的政府压力中,控股股东性质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有较大的影响并且成正比例关系,表明,国有控股企业比非国有控股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更高。(3)企业面临的股东压力中,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有着显著的影响,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越高;机构持股比例与碳信息披露水平之间没有显著的关系,说明机构持股投资者没有完全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没有起到监督促进作用。(4)企业面临的债权人压力中,企业银行贷款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有影响作用,说明企业银行贷款比例越高,碳信息披露水平越高。(5)企业面临的社会压力中,媒体关注度对企业碳信息披露有显著的影响,媒体关注度越高,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越高。最后根据研究结果,对企业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和建议,以此来提高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