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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旨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在关注犯罪的同时,被害作为其相对产生的现象应当受到同等重视。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与犯罪人处在平等的诉讼地位,却一直遭到忽视。惩罚犯罪维护公权益的同时,被害人的权利急需得到保障。惩罚犯罪并不是平衡被害人受伤心理的唯一要求,加强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还体现在弥补被害人的损失、保障诉讼权利,尊重被害人人格,抚慰心理上的伤痛等。现阶段我国被害人保护上存在种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思想根源及立法上的不足。完善被害人权利保障的构想,包括提出立法建议,保障被害人的参与性诉讼权利,如知情权的保障及赋予上诉权等;以及建立健全被害人赔偿补偿及社会援助制度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