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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是一个历史性的范畴,它在西方的发展是一个由传统到现代的演变过程,并且在每个历史时期都有不同的特点。在20世纪末的西方世界,“市民社会”理论的复兴和“政府再造”运动几乎同时发生,而这绝非偶然。这似乎意味着我们要对现代政府存在的社会基础重新认识和判断,也就是说要从社会和市场的视域对政府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重新进行定位。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来看,无论是从外部全球化的趋势还是从内部自身的发展,都把如何重新定位政府的角色推到了历史的当口。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开展“服务型政府”的实践活动,但在中国我们应该用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来指导服务型政府建设,重视政府改革,构建国家、市场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均衡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的发展。本文首先试图澄清市民社会的概念,梳理市民社会理论在西方的发展和演进,重点强调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重要性。新公共管理学运动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和基本观点,然后我们从西方到中国转换语境,将认识到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在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指导下,本文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路径选择提出合理的建议,以期这样的讨论可以为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践提供理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