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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提出了新的审计改革要求。这次审计改革的主要任务第七点和第八点分别是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和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港澳台同属中国,但地区历史的差异,使得两岸四地在政府审计制度的各方面有着不小的差异。结合此次新提出的审计体制改革任务,本文旨在为完善我国大陆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制度作出一定思考。本文主要运用规范研究和比较研究这两种研究方法,研究提出了我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制度的差异,并分析各种要素差异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以及各种要素对政府审计信息公开产生的影响,以此来提出我国大陆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改进建议,以更好地指导大陆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实践工作。本文首先将两岸四地政府审计体制和政府审计信息公开法律依据比较分析,因为审计体制及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对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行为从多方面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从文中比较的论述中可以看到,两岸四地政府审计体制的差异以及政府审计信息公开法律依据的差异对审计结果报告和公告程序、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公开的内容的可靠性、完整性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大陆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制度的总体改革的方向为增强审计机关独立性,完善相关法律依据及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制度要素。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两岸四地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制度的重大差异进行了比较分析,并从中分析出我国大陆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制度可完善之处。通过比较研究发现两岸四地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制度存在如下重大差异:1.政府审计体制的差异;2.政府审计信息公开法律依据的差异;3.政府审计结果报告程序及公告程序的差异;4.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及时性的差异;5.政府审计信息公开渠道的差异;6.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内容的差异。最后,本文针对两岸四地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制度的比较分析,理清其中相互的影响关系后,提出了适合于大陆的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措施,主要包括:1.增强政府审计机关独立性;2.精简政府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程序;3.提高政府审计信息公开要求刚性;4.完善政府审计信息公开渠道;5.完善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内容。通过上述各方面的完善,以更好地指导审计人员从事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实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