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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主要研究董事会特征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关系,在以往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发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实证检验了董事会特征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影响。
文章主要包括理论综述、研究假设与理论模型和实证研究三大部分。首先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董事会治理理论等进行了梳理,并分析了董事会特征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作用的机理;然后采用对股东贡献率、员工贡献率以及国家贡献率三个指标衡量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最后实证分析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特征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关系,并对检验结果进行了分析,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研究以沪市2007-2008年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对董事会特征与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研究从股东、员工、国家三个维度构建了社会责任指标体系,以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领导权结构、董事会会议次数和董事薪酬为解释变量,实证结果表明,研究假设基本上得到了支持,董事会特征影响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和对股东的社会贡献显著相关、董事会规模和对员T的社会贡献率显著相关、董事会领导权结构和对国家的社会贡献率显著相关,董事薪酬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三个维度都有显著影响,而董事会会议次数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仃的三个维度都没有显著影响。研究表明,董事会特征的不同方面对社会责任的不同维度产生了显著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仍需完善,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面不能发挥其协调作用,更多的董事会不能起到事前监督的作用,未能很好的维护各利益相关者利益。
根据以上结论,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提出了建议,包括建立董事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建立董事声誉市场;对于两职状态的设置应赋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建立合理的董事会规模、对董事进行适度激励等建议。文章只是基于前人的基础进行了有限的实证研究,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本文涉及的社会责任范围较为狭窄,未能完全代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在研究公司治理对企业社会责任表现的影响时,主要从董事会特征方面着手,并没有完全检验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治理的其他方面,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同样可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本文的研究样本只包括了2007-200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的A股上市公司,研究结论是否具有代表性还有待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