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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现象历史悠久,在人类社会中广泛存在。其表现形式多样,种类繁多,对人类文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自古以来,人们对于宗教现象的反思和论证形成了丰富的思想成果。受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和低下的认知能力的限制,有关宗教现象的思考和解释长期被神学思想所占据。启蒙运动以后,有关宗教现象的社会科学研究逐渐兴起,但是由于缺乏实证研究的基础始终陷于无神论和宗教非理性论的窠臼,对于宗教现象的看法往往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和武断的成分。1873年,麦克斯·缪勒《宗教学导论》一书的发表标志着宗教学的产生,开辟了宗教现象研究的新进路。随着宗教学学科的发展,在其内部逐渐形成了宗教哲学、宗教现象学、宗教心理学、宗教人类学、宗教史学、宗教社会学等众多分支学科,以科学的方法研究宗教一时蔚为成风。宗教社会学的产生是相关学科发展的结果。1898年,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中,正式提出了“宗教社会学”这一名称,标志着学科意义上的宗教社会学的创立。 本文从宗教社会学学科发展的角度,以理论主题的演变为线索,对自宗教社会学诞生以来一百余年时间里理论层面的成就进行了系统总结。在梳理观点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宗教社会学学科发展史上具有范式意义的理论传统的发展和转变。 第一章讨论了宗教社会学的学科定位与学科规范问题。虽然宗教社会学的创立已有一百余年的时间,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通用的宗教社会学的定义,有关于这个学科的规范也还不够明确清晰,还有待于在系统总结学科历史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总结。 第二章讨论了促进宗教社会学学科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历史基础和学科基础。指出,宗教社会学的产生是西方文艺复兴以来科学主义发展的结果,也是启蒙运动以后“理性主义”思潮在宗教研究上的反映。宗教社会学的产生既是宗教现象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社会学学科和宗教学学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其中,宗教学的兴起使以科学的视角研究宗教形成规范,而社会学学科的发展则为宗教社会学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方法基础。 第三章回顾了宗教社会学的创立及早期理论传统。指出,早期宗教社会学在丰富的理论来源基础上形成了以马克斯·韦伯和埃米尔·迪尔凯姆为代表的两大经典理论传统:比较宗教社会学和功能主义宗教社会学。马克思、迪尔凯姆、韦伯、齐美尔等早期社会学家对于宗教现象的关注和理论探讨成为宗教社会学得以形成的坚实基础。早期宗教社会学在宗教的起源与发展,宗教的定义与本质,宗教的功能与影响,宗教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等方面提出了丰富的理论观点。20世纪50年代,帕森斯开创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将宗教视为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强调宗教在文化价值层面对社会维系的重要作用,成为宗教社会学领域最早的主导型“范式”。 第四章重点论述了宗教社会学发展史上第一次“范式”意义上的转换。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衰落以后,以预测宗教正在衰落并且即将消亡为核心命题的宗教“世俗化”理论模型发展成为20世纪60年代以后宗教社会学领域最为主导的理论“范式”。本章对世俗化概念的来源、宗教世俗化的主要表现、宗教世俗化理论的代表性观点以及理论的解释力与后续发展作了全面梳理和阐释。 第五章对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宗教“世俗化”理论遭受普遍质疑后发展起来的“宗教市场理论”模型作了系统阐述。宗教市场理论将宗教活动比作市场行为,借用经济学的供给与需求模型来解释宗教现象的产生与发展。该理论在积极批判旧范式的同时,正努力把自身建构成宗教社会学理论的新“范式”。本章对宗教市场理论产生的背景,理论的来源,命题与模型的构建,理论的解释力做了系统的总结和评述。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土研究的实证数据对宗教市场理论在中国宗教研究中的适用性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