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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人的一种专有权。知识产权许可是在不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条件下让渡知识产权中的其他权利。知识产权许可的基本形式就是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对于许可方而言,许可协议是其行使权利,提高经济收益的有效途径。对于被许可方而言,许可协议是其取得知识产权使用权最直接的法律形式。知识产权许可有利于推进技术传播,促进知识产权与其它生产要素的有效结合,增加社会福利。然而,知识产权许可也存在着许多负面的影响,突出表现在知识产权人为达到限制有效竞争的目的,在许可协议中设置许多限制性条款。对此,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制,而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能有效地规制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限制竞争条款。如何通过完善知识产权许可的法律环境,规制我国市场上与知识产权许可有关的限制竞争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立法部门的当务之急。论文分四个部分对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的反垄断法律问题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关于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概述,对知识产权许可和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相关问题进行简述;第二部分主要论述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的限制竞争条款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关系,具体分析了传统私法对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的限制竞争条款规制的局限性,阐述了由反垄断法进行规制的优势所在;第三部分是对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常见的限制竞争条款的具体分析;第四部分主要论述现行我国规制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相关立法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反垄断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