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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入选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014年4月,震泽镇、黎里镇上榜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至此,该区已有三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数量居国内各区(市、县)前列。历史文化名镇的开发保护既体现了地方政府的责任,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当前,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启动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这项工作又具有了新的特征,特别是政府行为的背景发生了重要改变,旅游业态的变化催生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使得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中“事业”与“产业”的区分逐渐明晰。如何在开发与保护中找到平衡,政府行为研究显得较为重要。本文不同于以往围绕古镇建筑保护、规划论证的研究,而是根据政府行为的内涵,以及国内外历史文化名镇(街区)开发保护的研究成果,运用各类政府行为理论,综合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比较分析和系统研究相结合,以同里古镇开发保护的过程为线索,分析历史文化名镇开发保护中的政府行为,考虑如何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开发保护模式,真正符合保护的原则。本文首先对吴江历史文化名镇整体开发保护情况、取得的成效进行了简要阐述,为专题分析同里古镇奠定了基础。接着,从开发保护中实施主体的变化、政府开发保护的经费来源与构成、政府开发保护的内容变化等几个层面对同里开发保护中的政府行为进行了分析。然后通过分析指出同里开发保护中政府行为存在政府工作思路有所偏差、政府部门主观意识不强、政府规划存在同质现象、政府财力投入不够充分、政府引导公众参与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并进行了影响因素分析。最后,依据之前分析和相关理论,提出了确立科学的开发保护理念、制定适合的古镇保护规划、推进规范的依法保护行为、建立多样的保护资金来源、采取积极的宣传引导方式、构建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有效的激励处罚措施等若干历史文化名镇开发保护中政府行为优化的建议。本文力图推进吴江历史文化名镇开发保护工作的蓬勃发展,也能够为其他地方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