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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萨特想象理论为研究对象,试图对这一理论做全面而深入的探究。萨特的想象问题是从心理学和现象学基本知识切入的,因此本文首先对萨特在传统形而上学和心理学中的影像问题的批判作了梳理,明晰了萨特希望解决“知觉与意象”、“思维与意象”两大问题,却受限于传统形而上学的难题没办法解决的困境。因此,萨特引入了胡塞尔现象学理论,对胡塞尔先验自我进行了批判以及改造了意向性的理论作为其想象理论的核心内容,为的便是解决这两大问题。接下来,萨特对想象作了定义,认为想象是意识的一种类型,其与知觉、概念性意识等同属于意识,却并不相同,关键在于想象的对象是被假定的、不在现场的,而且想象性活动具有自发性原则,是一种无目的、无所涉及的状态。对想象下定义,解决了想象是什么的问题,也解决了知觉、思维、意象的问题。尽管如此,我们并不能仅仅凭借想象的定义对想象有全面的了解,只有通过想象的材料对想象作了三大分类:事物世界的意象、介入事物世界与心理世界之间的意象以及心理世界的意象,才能使得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与把握想象。想象理论作为萨特早期思想,必然对后续的思想发展与演变有奠基作用,尤其是中期的虚无思想以及后期的自由思想,都是与想象有关联的。对于它们的考察,一方面是为了印证萨特思想并没有出现断裂,是连贯的。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想象与虚无、自由之间关系的思考,使我们明白,萨特研究想象、虚无、自由,其最终目的是一致的,他所关注的始终是人的生存的意义问题,而想象、虚无以及自由是各自阶段的重点呈现。在萨特看来,艺术活动是一种想象行为,艺术作品是想象的对象,而艺术本来就与想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不仅仅体现在艺术鉴赏上,还体现在艺术创作中,萨特通过对文学创作的指导,是为了直接介入社会来实现自身的自由,为的是告诉创作者为了当下的人争取自由成为自由人来写作。而其他形式的艺术创作在萨特看来只是一种想象活动,尽管也可以争取自由,但不如文学创作来的猛烈,因此其重点分析了文学创作。由上述可知,无论是萨特的哲学思想,还是其文艺思想,始终关注的都是人的生存的意义问题,人对自由的诉求。其哲学思想在根本上提供了一种现象学和本体论的证明,而艺术理论则是把艺术和审美看作为对人的自由的确证,在它们之间关联之处则是想象理论的架构,当对艺术分析的时候,也是在确证萨特思想理论的合理性。想象作为思想的架构桥梁,对萨特理论的完整性奠定了明确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