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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持续发展成为人类社会发展主题的今天,谋求土地可持续利用已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和决策的基本准则。但近年来,我国开发区呈现出盲目建设的势头,严重影响到开发区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为此,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2003年2月20日以来,在全国开展了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重点对各类开发区(园区)进行清理整顿。因此,本研究正是在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背景下,以江苏省为例构建开发区土地持续集约评价体系,探索核减开发区的数量和控制开发区规模的有效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出台规范开发区用地和管理的政策,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本研究中开发区土地持续集约利用评价的逻辑起点,是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概念出发,构建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到土地集约利用、土地持续利用,再到持续集约利用评价的概念框架,然后应用江苏省开发区土地持续集约利用作为实证研究,最后上升到公共政策分析与研究层面。在对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内涵界定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江苏省开发区建设用地的特征、结构、效率以及影响功能区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因素,选择一组适宜于功能区(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的指标体系,计算各开发区的持续集约利用综合指数反映各自的建设用地持续集约利用水平高低。
本次江苏省开发区土地持续集约利用评价以定量评价为主,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论述开发区土地持续集约利用评价的原则;划分评价指标区域;选择评价指标;确定指标权重;确定指标标准值;计算单项评价指标分值和评价总分值;阐述和分析评价结果。
本研究选择了土地利用率、土地利用结构及持续性、土地供给水平、土地投入产出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益增长及持续性5项评价因素共计17项评价因子,采用综合指数评价方法对14个试点区域和14个试点开发区进行尝试性的评价,得到评价结果。从城市间的对比结果来看,苏州市各开发区的建设用地持续集约利用水平最高;从开发区的区域分布情况来看,总体上苏南优于苏中、苏中优于苏北,呈阶梯式下降。这说明各开发区在区域差异上存在比较优势。评价结果为核减开发区的数量与控制开发区的规模提供了可操作的政策标准。在对江苏省开发区土地持续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评价之后,本研究还提出了提高开发区土地持续集约利用水平的对策措施。最后总结说明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分析了整个研究的不足之处,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