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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类的文明不断进步和发展,中国不断发展对外开放,对于人权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国际法上对人权的保护主要体现于国际人权条约,而国际条约主要依赖缔约国国内层面的执行来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国际人权条约与一般国际条约之间存在的差别,包括其本身所规定的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区别于一般国际条约在国内适用的差异性以及当前世界各国面临的如何解决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适用的问题。我们有必要深入的研究国际人权条约是如何取得在国内适用的效力,以及国际人权条约是否可以在法院直接适用等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分析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适用的一般理论以及在世界各国适用的实践从而讨论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本文共包含了四章内容:第一章从基础性的概念分析入手论述了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适用的涵义、重要性和特殊性。从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适用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着手分析,从而阐明研究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适用问题的重大意义;第二章论述了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适用的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首先分析介绍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适用的一般理论及直接适用和间接适用。其次简要介绍国际法以及主要国家宪法对国际人权条约在国内适用的相关规定;第三章从各个国际人权条约在各个国家适用的实践以及在实践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入手,并分别讨论了国际人权条约的自动执行和非自动执行、优先适用及后法优先等问题;最后一章在前三章的基础之上进行归纳总结,进而探讨了国际人权条约在中国适用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提出解决国际人权条约在中国适用的问题的建议,希望能够对于当前国际人前条约在我国适用的现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