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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研究以孤独症这一特殊人群的教育作为研究重点,促进特殊教育为总研究目标,对孤独症患儿的不同教育场所教育现状及效果进行初步探讨,为孤独症患儿的康复教育提供依据。方法:收集乌鲁木齐市某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孤独症患儿70例。45例患儿根据个体化训练方案连续训练1学年后,按照是否进行家庭训练分为训练组1(机构训练的基础上进行家庭训练)31例和训练组2(仅进行机构训练,未进行家庭训练)14例,同时选取没有接受过任何训练的25例孤独症患儿(新入学)作为非训练组,采用孤独症儿童行为量表(ABC)、儿童孤独症评定量表(CARS)对比分析孤独症患儿行为改善情况。采用抑郁自评量表(SDS)、焦虑自评量表(SAS)以及症状自评量表(SCL-90)进行孤独症患儿家长的心理健康状况调查。通过访谈康复机构及教育部门领导、康复机构教师、社区工作人员,了解目前孤独症患儿康复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结果:⑴进行机构训练的孤独症患儿ABC及CARS量表得分较训练前显著降低(P<0.01);年龄越小,患儿语言能力改善越明显(OR=0.439,P=0.015,95%CI:0.227-0.850);⑵三组患儿康复效果有统计学意义(P<0.01);非训练组感觉、交往、运动、生活自理能力得分均高于训练组1与训练组2;训练组2的感觉能力及生活自理能力得分均高于训练组1。孤独症患儿家长症状自评量表的部分因子得分与常模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躯体化、焦虑因子得分显著高于常模(P<0.01);抑郁、敌对性、恐怖、精神病性因子得分显著高于常模(P<0.05);而强迫症状、人际关系、偏执因子与常模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焦虑自评量表、抑郁自评量表得分与常模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⑶需求调查结果显示:家长在“得到教育补助”(92.85%)、“得到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87.14%)、“怎么教孩子”(85.71%)、“和专业人员有更多的时间谈孩子的问题”(80.00%)、“怎么处理孩子的行为问题”(77.14%)、“希望社会能接纳我的孩子”(77.14%)、“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的指导”(72.85%)、“得到生活补助”(68.57%)、“希望家人能够理解我,支持我”(57.14%)等方面有较高的需求。⑷康复机构环境、设备、师资等问题待解决;尚未建立专门针对孤独症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尚未开展或无能力开展孤独症患儿的相关服务。结论:康复机构个体化的综合干预训练对孤独症患儿各能力改善有显著的效果,而且训练效果与年龄成反比,即年龄越小,康复效果越好。与家庭训练相结合进行将获得更好的康复效果。应进一步完善社会及医疗资助制度,满足孤独症患儿教育需求,以保证孤独症患儿康复训练的持久性。改善康复机构的条件,建立针对孤独症的特殊学校,加快社区对孤独症服务工作的开展,应建立以机构、家庭、学校和社区教育为一体的孤独症服务和教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