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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是人们生活所需的基本消费资料,也是实现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但是由于土地的不可扩张性和住房生产时间较长,导致住房成本较高。居住权是人类的基本人权之一,政府应该保障居民的住房权。但政府在解决居民住房过程中,到底扮演着什么角色,这在各个国家都是一个饱受争议的问题。法国从二战以后,面对不断变化的住房问题,社会住房系统逐步完善,形成了以政府贷款,财政补贴等方式,公私合作进行建设管理的社会住房系统,住房政策日臻完善。基本上解决了贫困人口的居住问题,缓解了社会矛盾。法国社会住房政策显著特点是:按照选择性保障的原则,形成了以出租为主并由政府掌控,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动态完善的管理体系,并且起到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但是在此过程中,由于社会住房产生的居住隔离,成为法国社会中一个尖锐的矛盾。法国政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采取种种措施使住房重新分布,实现社会混合。我国的住房政策的改革一直都是曲折,艰难也备受争议的一个领域。在我国住房政策的改革过程中,由于改革目标过于单一,政府责任不到位,导致了种种社会问题。面对当今急剧增长的住房需求,政府出台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一系列的政策,来保障社会公平。但是由于政府在制定和实施住房政策的过程中存在种种问题,使得住房政策收效甚微。在住房政策中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住房政策的实施缺乏监督机制,住房政策缺乏延续性,土地供应政策存在漏洞,住房金融政策不完备,廉租房制度还待完善等。文章通过对法国社会住房政策的演变和法国当今住房条件的分析,总结其经验教训,根据我国的国情和住房问题的复杂现状,对我国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以下几点解决思路:转变住房消费观念,确立科学的住房政策机制,住房政策目标要明确,住房政策执行力要强化,做好政策间的协调配合,适当调整土地供应政策,完善住房金融政策并且健全完善廉租房制度。在解决住房问题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学习法国住房政策改革的成功之处,也要吸收住房政策改革的教训,以期能最好的解决我国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