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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发生在美国华尔街的信任危机,可以说是美国在经历了1929年的市场崩溃和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之后所遭受的最大重创。在1929年美国股市“大崩盘”(Great Crash)之前,证券监管部门信奉的监管理念是“看不见的手”,投资者默认自由市场经济的模式,对发行公司的监管在当时得不到投资者的支持,要求披露公司财务信息和防止欺诈的提议从未被认真考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残缺,投资者并不关心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公司治理的弱化,信息不透明,会计行业职业道德的缺失,这一切都是整个证券市场走向20世纪30年代之后的大萧条的原因。信任危机的出现,使得透明化的进程得以加快。尽管我们的社会、公司和其他机构的开放程度不是很宽泛,但是不代表不需要经受检验。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尚处在积极向前发展阶段,正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所处的这一特殊阶段,使得信息披露理论与实践创新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有关公司信息披露的研究还没有一个核心的范式,尚未形成一套适合中国资本市场的独立的、综合的、全面的、广泛的理论架构。本文拟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证分析为主、规范分析为辅的研究方法。首先对信息透明度与经营绩效的相关性进行理论分析。同时以2007-2009年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在规范研究部分,从信息透明度及经营绩效的内涵、衡量方法和各自的影响因素入手,从理论上探讨信息透明度与经营绩效的相关性。在实证研究部分,以衡量经营绩效指标的总资产收益率为因变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诚信档案公布的信息披露考评结果作为衡量标准,以其为自变量。首先采用描述性统计的分析方法研究公司绩效,信息透明度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系,然后用计量分析方法对信息透明度与公司经营绩效的关系进行回归分析。检验我国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与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最后,根据研究结果得出相应的结论即信息透明度与经营绩效显著正相关,并针对在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在政策上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