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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人作为保险中介的有效组成部分,在保险双方当事人之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解决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保险经纪人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行业主体数量不断增加,行业盈利水平保持稳定增长,保险经纪人实现的保费收入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比例稳定在2.5%左右。在监管力度方面,中国保险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大监控,使保险经纪人的行为受到合法制约,为整个市场的有效运转提供了保障。但是目前我国保险经纪人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国内具有竞争力的保险经纪公司凤毛麟角,现存的四百多家保险经纪公司质量参差不齐;同时保险经纪人的业务重心更多的放在了与保险代理人争夺客户上来,各种违规操作频发,每年保监会公布的处罚案例不胜枚举,严重损害了保险经纪人的行业形象,使得保险经纪人的发展举步维艰。2014年8月10日,国务院颁布保险业“新国十条”提出要充分发挥保险中介的市场作用,提升其专业技术能力,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保险经纪人作为保险中介的一部分,其发展必将迎来更好的机遇。同时,快速发展的保险经纪市场需要与之相配套的监管体制,加强对保险经纪人的监管不仅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保险行业打开国门,应对国际金融市场挑战的必然要求。深入研究中国的保险经纪人监管问题,对保护被保险人及保险人的权益、维持保险经纪人行业形象以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大润保险经纪公司陷入传销为事例研究保险经纪人的监管问题。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创新性与不足;第二部分为案例介绍,介绍了大润保险经纪公司陷入传销一案的内容;第三部分为案例分析,分析了大润保险经纪公司陷入传销的原因以及目前监管中存在的漏洞;第四部分介绍了我国保险经纪人监管的发展历程、监管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为国际经验比较及对中国的启示,分别介绍了英国、美国、日本国际先进的保险经纪人监管经验,并总结出对中国保险经纪人监管的几点启示;第六部分为完善我国保险经纪人监管的对策与建议。旨在通过构筑科学合理的监管体系,更加有效地实施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我国保险经纪行业健康成长,使得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更加完善。